体育中心综合馆工程桩基检验招标公告
体育中心综合馆工程桩基检验招标公告
新安县建设局关于新安县新城体育中心综合馆工程桩基检验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新安县建设局的委托,就新城体育中心综合馆工程桩基检验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新政采购中心[2010]12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新安县新城体育中心综合馆位于新城东区该工程正在有序进行,桩基已开始灌装,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工程规模:总桩量180根。
3、招标范围:根据设计要求,需检验不同型号的桩基十根,实验总重量为8900吨。检测完成后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桩基的检验检测负责。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工 期:10天。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具备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建设部门认定具备工程桩基检测资质及试验室资质;(3)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含桩基检测计量认证合格);(4)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报名及开标时必须携带所有资质原件、授权委托书或公证件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3.1.2 业绩及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桩基检测的业绩和经验,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2)近三年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3)近三年未发生过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0年5月27日起至2010年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新安县财政局二楼)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6月11日下午3: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新安县财政局210室。
地址:新安县勤政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女士 ****-********
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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