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路PPP长青街快速路等工程主要物资招标公告

快速路PPP长青街快速路等工程主要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快速路PPP项目长青街快速路等工程

主要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 SGSWZ-TP-2018-2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市快速路PPP项目长青街快速路工程、中铁香湖盛景三期工程、秦沈客专能力加强工程兴城西站房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用声测管、大理石、吊顶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沈阳市快速路PPP项目长青街快速路工程:沈阳市长青街快速路工程第一项目建设范围北起一环万柳塘路,沿线走行现状长青街。高架桥由北向南上跨泉园一路、泉园二路、泉园三路、文化东路、方青北路。本标段高架桥主线长约1970m。高架桥在起点处设置部分互通立交与东一环高架空中连接,实现长青街高架与东一环高架的快速连通,立交包含东向南左转、南向东右转两条定向匝道,匝道在长青街方向汇合为双向4车道主桥;在一环以南设置一对平行匝道,共同服务于市区,之后与高架桥主线合为双向6车道。4车道宽度17.5m,6车道宽度为23.5m;匝道宽度为8m、8.25m两种形式。

2.1.2秦沈客专能力加强工程兴城西站房建工程项目概况:新建站房综合楼建筑面积5999.47㎡,其中首层4112.37㎡;二层1887.10㎡,中间候车厅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9.175m;两侧地上二层(局部地下一层),建筑高度10.25m;首层层高5.1m,二层层高4.8m,地下一层消防泵房-5.0m。

2.1.3中铁香湖盛景三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23780.13㎡,其中:包含5栋高层(12#-14#,71#、72#楼),建筑面积51838.53㎡;7栋小高层(15#-21#楼),建筑面积45220.92㎡及1栋地下车库(68#楼),建筑面积18558.22㎡;5栋商业网点(63#-67#楼),建筑面积8162.46㎡。使用性质:住宅、商业服务网点,结构形式:剪力墙、框架,耐火等级:一级、二级。建筑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

2.2采购内容:声测管、吊顶、大理石,见公告附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声测管供应商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1.3质量保证能力:需提供近两年(2016、2017)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2年(2016年- 2017年)谈判产品在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吊顶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

3.2.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2年(2016年- 2017年)谈判产品在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质量保证能力:需提供近两年(2016、2017)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2.5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大理石供应商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3.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3.3质量保证能力:需提供近两年(2017、2018)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3.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2年(2017年- 2018年)谈判产品在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5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次谈判文件的发售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2018年11月24日至2018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电商平台进行响应购买谈判文件。

5.2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见谈判公告联系方式),包件售价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本次谈判购买谈判文件款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本次谈判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

5.3已注册成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可使用供方交易系统用户的供应商,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在电商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谈判欲购买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6. 谈判资料的递交

6.1谈判资料的递交时间为 2018 年11月30日 8 时00分至9时00 分,递交谈判资料的截止时间(也为谈判时间,下同)为2018 年11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六楼会议室)。

6.2在谈判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要将谈判资料及第一轮谈判报价上传至供应商平台,同时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于谈判时间前递交纸质谈判资料。

6.3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谈判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2018 年11月30日9时00分。

7.2谈判地点: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六楼会议室)。

7.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8号甲

联 系 人:李云翔(长青街快速路)

电 话:136*****993

联 系 人:陈政(香湖三期二工区)

联系电话:137*****767

联系人:迟建梅(秦沈)

电 话:136*****801

户 名: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站前支行

账 号:****************0591

2018年 11 月11 日




标签: 物资 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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