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交通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芮城政府采购中心信号灯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批准,山西省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芮城县交警大队委托,对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RCCGZX2010—003
二、 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工程
三、 招标内容:在芮城县城区永乐路平安街口、永乐路学府街口、洞宾大街古魏路口设置三套数控交通信号灯,每套包括四组机动车信号灯、八组人行横道信号灯及匹配控制系统。
四、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完成
五、 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专业从事交通信号设备等交通设施的制造或安装,并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2)具备良好的信誉,有经营实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能独立完成;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道路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有关资质性证明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10日止。8:00~17:00(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若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将按本公告第七项招标答疑时间的规定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不予受理、答复。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芮城县财政局四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按以下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资料不齐将被拒绝),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 填写投标人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看),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看),复印件(加盖公章);
D.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E.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道路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原件、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有关资质性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F.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以现金形式递交)。
七、 招标答疑时间
1. 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均应在2010年6月10日12: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采购中心一次性提出,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会包括现场勘测(自备勘测工具)
2.答疑会时间:2010年6月10日15:00
地点: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财政局四楼)
八、 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22日,8:00~15:0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10年6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芮城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九、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芮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地点:芮城县财政局四楼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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