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三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新校区三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涟水中学新校区三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涟水中学新校区三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涟水中渠北路与涟洲路交界处 (西北)
(2)招标内容: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6月15日至2010年8月15日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资格后审。
四、报名企业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贰级以上 (含贰级);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专业,具有中级职称或贰级以上建造师(含贰级)。
(3)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4)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
(6)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
(7)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承诺);
(8) 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无在建工程的承诺,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五、请申请人于2010年5月28 日至2010年6月3 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 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并获取资格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有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合理;(3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5、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7、关健施工技术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分)
8、雨季确保工期的施工措施及已有设施、管线保护等施工措施;(3分)
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无重大偏差的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80%。
2、上述1-8项缺任何一项均作废标处理。
3、该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二)、投标报价(77分)
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满分77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1、投标人企业有类似业绩得1分;(类似业绩标准为:2008年1月1日以来施工过中标价600万元以上的新建学校校园内景观、绿化类似工程,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在开标时带来,供评委核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项目经理有类似业绩得2分;(类似业绩标准为:2008年1月1日以来施工过中标价600万元以上的新建学校校园内景观、绿化类似工程,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在开标时带来,供评委核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得分。
(四)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到开标现场供招标人查验,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七、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八、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银行汇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向涟水县招标办指定的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涟水农村合作银行城南支行;单位名称: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帐号:****************006595)。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涟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时,必须携带基本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单位开户行提供)。任何以个人、其他单位、公司分公司、公司办事处等名义和方式汇入的或交纳现金的均不予承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均返还到原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若投标保证金存在明显问题,开标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予以拒收。
九、招标人地址:涟水县规划局院内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7*****716
十、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顾星 电话: ****-******** 159*****500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5月28日至201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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