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良田镇高雅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第二次)

苏仙区良田镇高雅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第二次)

苏仙区良田镇高雅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仙区良田镇高雅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郴州市国土资源局以郴国土资办发【2016】52号文件批准立项,并由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招核【2018】9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市或县拨,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苏仙区良田镇高雅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苏仙区良田镇高雅岭;

2.3、建设规模:126.83公顷;

2.4、总投资金额:204.7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70.2653万元;

2.5、招标控制价:壹佰柒拾万贰仟陆佰伍拾叁元(*******.00);

2.6、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标准》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并在竣工验收中达到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田整治、整修斗渠、新修人行桥、新修机耕道、整修机耕道、新修生物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3、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林业及生态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3.5、投标人经项目所在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审核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8、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中标单位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证件押证于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3.9、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须提供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近6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附社保查询网址及查询账户、密码进行现场查询。如无法查实,投标无效。

3.10、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2017年12月)至少完成过一个投资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300亩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农水项目}或土地整理工程),所有类似工程必须要有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上打印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按不合格处理。(投标人提供的体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须为施工合同原件。若合同不能体现,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施工证明材料及项目施工合同原件)。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方式到招标人指定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17时00分之前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银行账号:****************0110-0642

备注: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苏仙区良田镇高雅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如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注意:账号中间的横杠是数字键盘上的减号,前后无空格,一定要输入,否则保证金转不进)。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湖南省以外的企业报名时请先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按6.1条要求下载招标文件。

6.3、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


7.2、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自行安排完成。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4室第11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开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电话: ****-*******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郴州大道2433号

联 系 人:李石华

联系电话:150*****25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3栋1219

联 系 人:刘萍

电 话:****-******* 177*****122



标签: 整治 农村土地 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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