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至工商局路段风貌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司法局至工商局路段风貌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平乐县司法局至工商局路段风貌改造工程已由平发改投资[2010]20号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乐县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单位为平乐县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乐县司法局至工商局路段
建设规模:立面面积约21780 m2,其中外墙面改造面积约12592.8m2,门窗面积约9187.2 m2,灰瓦屋面面积约2640 m2
要求工期: 120天(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招标范围:装饰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前来办理报名的公函必须留有公司行政办公室电话及传真电话,县外、市外的企业必须加以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安全生产事故及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区外的施工企业必须到区建设厅备案及市建规委备案方可参与竞标。
3.5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专职投标人证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承包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0528 日至2010060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3:30至5: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五楼)持3.4及3.5所述证件进行报名。联系人:黄燕飞 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20100531日至20100604日出售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3:30至5: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图纸按成本价另售。
联系人:黄珊珊 联系电话:****-******* 地址: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单位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06221030分,地点为: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平乐县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乐镇正北街地 址: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
邮 编: 542400邮 编: 542400
联 系 人: 罗喜弟联 系 人: 黄珊珊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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