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洼区清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18年大洼区清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代码:********050753 建筑工程|
2018年大洼区清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盘锦市大洼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2018关于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计划和初步设计的批复》(大开办发[2018]7号)、盘锦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开[2018]281号)及盘锦市财政局以《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省以上财政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开[2017]8003号)批准建设。按照规定程序已经办理了招标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1.项目名称:2018年大洼区清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招标单位: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人民政府3.项目地点:大洼区清水镇大清村、清河村、永红村、五岔村、育红村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计划工期: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4月15日6.招标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0.8万亩:模袋衬砌8612m,农桥7座,进水闸7座,节制闸2座,方涵2座,渡槽1座,圆涵58座;提水池1座,取水池1座;砂石路13294m等工程。(计划投资:1159.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7.质量标准:合格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相应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具备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督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含)及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为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该项目与同批次相同批复文件号的榆树街道、田家街道、西安镇、新开镇项目不兼投。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1.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6室(地址:大洼区新华街、;联系电话:****-*******)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2.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报名时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相应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四、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及售价1.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2.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每日8:30-16:00(节假日休息)3.发售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4.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8日14:00时,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壹拾柒万元整(交至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出具的正式收据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八、联系方式:招标人: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人民政府地址: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联系人:董工 电 话:133*****66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联系人:吴工 电话:138*****9092018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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