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胶南市文化艺术中心2区桩基础工程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承建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标人: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胶南市文化艺术中心2区桩基础工程;工程地点:胶南隐珠南海路南侧,泉城路西侧,北京路以东;建筑面积5431?O;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工程规模五层。
一、 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可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本工程项目要求项目经理资质为工民建专业三级资质;
二、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06年8月4日至2006年8月8日,每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装订成册)到青岛光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的类似工程的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
6、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得的优秀项目经理证书和获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类似工程的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
8、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MS18000系列国际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0、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其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1、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三、招标人将按照青建管字[2006]2号文及其所附的《资格预审评分标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本工程按秘密级保密。
六、类似工程界定: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混凝土灌注桩基础。
招标人: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人联系人高玉明联系电话(0532)********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光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
招标人地址:胶南市珠海东路163#光大商务中心五楼5127室;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胶南市珠海东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71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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