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住院医师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 深圳市住院医师管理系统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

采购类型

服务类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建立全市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化平台,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的主体业务功能。同时实现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交换共享和互联互通。可实现信息发布管理、基地管理、学员招录管理、轮转培训管理、师资管理、互评管理、培训课程管理、考试考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8-300031-000031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设计开发1.01.795E7

具体技术要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2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4

投标文件的投递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5

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招标项目概况
2.1.1政策背景与建设依据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完成学校基础教育后,在经过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是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素质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特别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大举措,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2013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要求到2015年各市(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全国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随后又相继印发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从组织管理、培训基地要求、培训招收、实施、考核等方面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包括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涉及我市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广大医务工作者,至少涵盖三十余个培训学科,数十家培训机构,数百个专业基地,千余家医疗卫生机构,数千名学员和带教老师,每天会产生数万条轮转和培训记录,同时还有大量的课程培训工作。目前整个管理过程采用传统纸笔形式进行管理,对管理部门、执行机构乃至学员造成大量工作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同时存在管理风险。
2.1.2现状分析
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市实现了地方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化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文件中提出的“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络管理”的要求,各方都强烈呼吁尽快建立全市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我市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管理工作量不断增大,传统纸笔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量大,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每天会产生数万条业务信息,这些信息需要业务环节中的各级人员手工记录和分析汇总,例如轮转中病种技能等信息的采集审核及统计、考核中考核表的填写及统计,必修课学习过程的人员签到及学分统计,考试考场分配准考证制作和发放等等,这些管理工作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监管难,卫生管理部门监管过程中并不能快速准确的形成管理和决策数据,执行机构大部分工作还需纸笔操作,培训学员还未从大量繁重的填写工作中脱身。
上级管理需要,国家和省级层面要求各级机构定期的以数据流的方式报送管理信息,只能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报送工作。
基于以上,目前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贯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的信息化系统,从而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整体建设过程需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从适应性上,所以从设计角度,该系统应充分考虑了不同用户具体情况,提供多套方案和对应的控制策略,从而能够更好的适应各角色应用需求。
从扩展性上,由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业务会根据发展进行调整和扩充,考虑到为下一步业务功能扩展提供充足的准备,系统需采用模块化设计,配合权限管理功能,实现了功能的自由组合和扩展。扩展功能时只需开发对应模块并嵌入至系统后,权限管理功能即可将此模块对用户进行分配,整个过程不会对系统架构产生任何影响,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实现功能的扩展。
从安全性上,该系统需存储全市学员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为保证数据安全,数据存储时关键数据需采用加密算法加密存储,数据传输时关键数据需采用加密传输。为保证功能安全,操作功能采用严格的权限、角色、用户控制管理,操作者的权限严格的限定在上级设定的范围内。
2.2项目建设目标

2.1.1政策背景与建设依据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完成学校基础教育后,在经过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是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素质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特别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大举措,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2013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要求到2015年各市(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全国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随后又相继印发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从组织管理、培训基地要求、培训招收、实施、考核等方面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包括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涉及我市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广大医务工作者,至少涵盖三十余个培训学科,数十家培训机构,数百个专业基地,千余家医疗卫生机构,数千名学员和带教老师,每天会产生数万条轮转和培训记录,同时还有大量的课程培训工作。目前整个管理过程采用传统纸笔形式进行管理,对管理部门、执行机构乃至学员造成大量工作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同时存在管理风险。


2.1.2现状分析
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市实现了地方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化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文件中提出的“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络管理”的要求,各方都强烈呼吁尽快建立全市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我市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管理工作量不断增大,传统纸笔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量大,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每天会产生数万条业务信息,这些信息需要业务环节中的各级人员手工记录和分析汇总,例如轮转中病种技能等信息的采集审核及统计、考核中考核表的填写及统计,必修课学习过程的人员签到及学分统计,考试考场分配准考证制作和发放等等,这些管理工作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监管难,卫生管理部门监管过程中并不能快速准确的形成管理和决策数据,执行机构大部分工作还需纸笔操作,培训学员还未从大量繁重的填写工作中脱身。
上级管理需要,国家和省级层面要求各级机构定期的以数据流的方式报送管理信息,只能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报送工作。
基于以上,目前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贯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的信息化系统,从而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整体建设过程需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从适应性上,所以从设计角度,该系统应充分考虑了不同用户具体情况,提供多套方案和对应的控制策略,从而能够更好的适应各角色应用需求。
从扩展性上,由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业务会根据发展进行调整和扩充,考虑到为下一步业务功能扩展提供充足的准备,系统需采用模块化设计,配合权限管理功能,实现了功能的自由组合和扩展。扩展功能时只需开发对应模块并嵌入至系统后,权限管理功能即可将此模块对用户进行分配,整个过程不会对系统架构产生任何影响,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实现功能的扩展。
从安全性上,该系统需存储全市学员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为保证数据安全,数据存储时关键数据需采用加密算法加密存储,数据传输时关键数据需采用加密传输。为保证功能安全,操作功能采用严格的权限、角色、用户控制管理,操作者的权限严格的限定在上级设定的范围内。
2.2项目建设目标
2.2.1项目建设目标

根据国家及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求和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的要求,通过该管理系统的应用,对住院医师的培养培训实施规范化、具体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并在培训学员、培训基地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充分实现信息共享,促进信息交流,确保信息实效,从而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得以科学管理和高效运行,逐步健全我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个体化培养培训信息数据库,从而以信息化促进我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2.2建设内容
按业务流程为主线,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主框架的搭建,包括:基地管理、学员招收管理、轮转过程管理、考试考务管理、培训课程管理、互评管理、师资管理、公共信息管理以及对应的数据接口建设。2.4遵循标准
系统设计遵循实用、先进、标准、可扩展性、可靠性、稳定性原则;开发要遵循软件开发工程规范,有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发进度表、需求分析报告、总体设计报告、数据设计和流程设计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维护说明书等文档资料。
系统开发代码编写要规范:系统开发使用的变量、函数、过程、类(属性、方法)的命名规则、代码注释使用方式以及其他开发过程中源代码编写应遵循国家相应的约定、规则和规范要求。
软件需符合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软件工程规范。信息分类编码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对已有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用相应的有关标准。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标准:
2.4.1卫计能建与继教国家标准、规范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4]736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49号)
《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关于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援疆援藏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5]167号
《卫生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WS 370-2012)
《卫生信息数据集元数据规范》(WS/T 305-2009)
《卫生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WS/T 303-2009)
《卫生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规则》(WS/T 306-2009)
《基本信息 基本数据集》(WS 371-2012)
2.4.2 软件开发有关的国家标准、规范
GB/T 16260-1996(ISO/IEC9126.1991)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
ISO9000 1997,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第三部分
ISO9001-1994在计算机软件开发、供应、安装和维护中的应用指南
GB9385-88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写指南
GB9386-88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
GB/T 12504-90计算机软件质量标准保证计划规范
GB/T 12505-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
ISO/IEC 12207-1995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 14079-93计算机软件维护指南
GB/T 14394-93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GB/T 15532-95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
GB/T 11457-1995软件项目术语
GB/T1526-1989 《信息处理――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
GB/T8566-2001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过程》
GB/T8567-1988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GB/T13502-1992 《信息处理 程序构造及其表示的约定》
GB/T13702-1992 《计算机软件分类与代码》
GB/T14085-1993 《信息处理系统 计算机系统配置图符号及其约定》
GB/T15535-1995 《信息处理 单命中判定表规范》
GB/T15538-1995 《软件项目标准分类法》
GB/T15697-1995 《信息处理 按记录组处理顺序文卷的程序流程》
GB/T16260-1995 《信息技术 软件产品评价 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
GB/T16680-1996 《软件文档管理指南》
GB/T17544-1998 《信息技术 软件包 质量要求和测试》
2.4.3 信息系统建设及信息安全有关的国家标准
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9387.2-1995 信息处理系统 开放系统互连基本参考模型 第2部分 安全体系结构(ISO 7498-2:1989)
BG/T15278-1994 信息处理-数据加密-物理层互操作性要求 (ISO9160:1988)
GB15851-1995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带消息恢复的数字签名方案 (ISO/TEC 9796:1991)
GB15853.2-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实体鉴别机制 第2部分:使用对称加密算法的实体鉴别 (ISO/IEC9798-2:1994)
GB/T15843.2-1997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实体鉴别 第2部分:采用对称加密算法的机制(ISO/IEC 9798-2:1994)
GB15853.3-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实体鉴别 第3部分:用非对称签名的机制(ISO/IEC 9798-3:1997)
GB/T15843.4-1999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实体鉴别 第4部分:采用密码校验函数的机制(ISO/IEC 9798-4:1995)
GB/T15843.1-1999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实体鉴别 第1部分:概述(ISO/IEC 9798-1:1991)
GB/T17902.1-1999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带附录的数字签名 第1部分: 概述 (ISO/IEC 14888-1:1994)
GB/T17903.2-1999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抗抵赖 第2部分:使用对称技术的机制(idt ISO/IEC13888-1:1998)
GB/T17903.3-1999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抗抵赖 第3部分:使用非对称技术的机制(ISO/IEC13888-3:1997)
GB/T17900-1999网络代理服务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GB/T18018-1999路由器安全技术要求
GB/T18019-1999信息技术-包过滤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
GB/T18020-1999信息技术-应用级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
GB/T17143.7-1997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系统管理-安全报警报告功能(ISO/IEC 10164-7:1992)
GB/T17143.8-1997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系统管理-安全审计跟踪功能( ISO/IEC 10164-8:1993)
GA/T389-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T390-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通用技术要求
GA/T391-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要求
ISO/IEC17799-2000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Code of practice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ITU-T Recommendation X.509 (03/2000),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目录:公钥和属性证书框架
ITU-T Recommendation X.812 (11/95),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开放系统安全框架:访问控制框架
2.5项目建设范围
按照深圳市卫计能建与继教系统建设要求,本项目建设主要涉及到对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卫生计生机构的科教数据进行分析,实时查阅各类机构科教信息。
2.6项目建设工期要求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预计于2019 年中进行项目终验。
三、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商务需求


1、培训要求
中标人必须向业主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方式应包括理论培训和现场培训。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计划。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约定合理地安排培训时间。目标是通过系统培训以达到系统管理人员能够具备独立管理中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和日常的维护处理能力,各级业务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系统软件,确保应用系统能够真正的用起来。
1)中标人必须针对本系统软件及采用的相关技术等提出全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实施,培训服务工作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人必须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并分别培训。
3)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4)培训内容包括应用软件操作、操作系统、后台数据库管理等培训。
5)业务系统操作培训工作应在系统安装之前结束。
6)中标人应保证提供有经验的教员,使采购方相关人员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对系统进行管理、维护,而不需投标人的人员在场指导。2、服务承诺要求
1.中标人须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
2.投标人应给出完整详尽的项目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计划,明确项目组结构及人员组成、职责与分工;项目进度计划,明确项目任务的分解及阶段(里程碑)的划分,标识各阶段的起始时间及工作内容与目标。
3、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建设管理规定和各项管理实施细则。
2.本项目引进第三方监理,中标人须服从并配合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监理的工作督导,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中标人需建立符合标准规范的开发与实施管理流程体系,建立开发与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提供较完善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案;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项目建设团队的主要人员的稳定性。投标人不得在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更换项目经理。
5.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内容、进度等,需经双方共同同意,按合同变更程序办理。
4、项目验收要求
1、交付
1)中标人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向招标人递交验收请求。中标人在交付前应当根据检测标准以及招标人合理的要求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
2、交付内容和形式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部署光盘(包括系统涉及的安装软件、安装文件等)、文档光盘、源代码及相关控件光盘(非第三方著作权控件)及所有资料的纸面文档。
中标人向招标人交付的内容必须同时交付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一式八份,所有内容均必须是可供人阅读的。
3、领受及检验(初检)
招标人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按《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验收规范》要求,确定验收时间和计划,对所交付项目进行初验,以确认其符合本项目合同所约定系统的任务、需求和功能,验收费用、专家论证费用及第三方测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如有缺陷,应向中标人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要改进的缺陷。中标人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招标人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中标人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招标人领受或招标人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若经过招标人3次检验后因中标人原因仍不能改进该项缺陷,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系统试运行
1)自系统功能检测(初验)通过之日起,自动进入三个月的系统试运行阶段,中标人必须派人现场咨询和跟踪维护。
2)如果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阶段出现故障或问题,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导致,中标人应及时排除该缺陷或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系统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并且排除或处理问题所需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且中标人无正当理由解释的,则视为中标人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或问题有由招标人引起的。
5、系统最终验收
1)系统试运行完成后,中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最终验收通知书,招标人在收到最终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验收规范》(深府办〔2008)122号)要求,确定具体验收日期,由双方按照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验收费用、专家论证费用及第三方测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测试出现问题,如属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中标人必须一次性解决。
2)如果属于中标人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中标人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10个工作日,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但若自确定验收日期之日起60天内,系统因中标人原因仍未能通过验收,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5、技术服务支持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方案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详细说明服务的范围和程序,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方的需求,对所提供的系统保证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和系统运行维护单位进行密切沟通,充分考虑招标人使用和系统长期运行维护的需要;在试运行期间,中标人应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全程跟踪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情况,若系统出现问题或故障,中标人应免费进行故障处理和软件更新。
4.招标人的具体需求在开发期和试运行期内,仍有可能不断完善,投标人须承诺在采购需求和政策法规范围内,随着招标人需求的变动随时作出响应,修改应用软件。正式验收通过后,若有需求变动,在免费维护期内,仍应免费按招标人需求对整个系统做出相应修改,以满足招标人的需求。6、文档要求
1.项目验收后中标方须提供详细的软件相关技术文档、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文档资料。
2.中标人在本项目软件的设计、应用系统建设和集成过程中,提供相应文档,包括系统设计、开发、测试、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对应的全部管理规范和技术文档。要求各技术文档应与系统相一致,技术文档应该全面、完整、详细、清晰,并应满足投标人对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应用开发的需要。
3.具体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
《软件开发计划》、《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接口需求规格说明书》、《数据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子系统设计说明书》、《接口设计说明书》、《软件结构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大纲》、《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说明》、《测试报告》、《用户手册》、《培训手册》、《操作手册》、《安装计划》、《移交计划》、《运行概念说明》、《二次开发指南和开发API使用手册》、《产品规格说明书》、《产品技术白皮书》等。
《项目计划》、《配置管理计划》、《质量保证计划》、《开发进度月报》、《项目总结报告》等。
7、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中标人利用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含源代码)及所有相关权利,归招标人所有。
2、招标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含源代码)及所有相关权利,归招标人所有。
3、其他:中标人已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第三方产品归原单位所有,不归招标人所有。
4、招标人拥有本项目所采购软件产品(系统)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和管理机构的著作权(版权)及一切相关知识产权,以及所有第三方软件的使用权,可以将系统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提供给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各单位使用,也可以扩大规模,无限增加工作站数量,而不需要付给中标人其它任何额外费用。系统要求全面开放,系统的使用不能有任何形式(如软件加密或加密狗等)加密处理本版本,对深圳市内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各单位具有无限量许可。
5、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软件产品和二次开发的全部源代码,承诺对中标人源代码保护,不利用中标人源代码做非本项目外的其他商业用途。在有效证明投标人没有能力或拒绝为招标人提供软件服务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使用源代码进行二次开发工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二次开发。检测合格的源代码,指中标人提供的软件产品的全部源代码和所有的编译配置文件,经过招标人编译,并且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相关单位正常应用一个月以上才视为源代码合格。
6、招标人在使用中标人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中标人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第三方软件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中标人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止日内提供可能将使用属于第三方软件的全部技术资料和第三方厂商升级维护服务保证,并于第三方软件使用前2_0_日即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原件交招标人参阅,并提交复印件由招标人留存。
7、若招标人认为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不合理,或该第三方软件品质有瑕疵的,有权拒绝使用中标人指定的第三方软件,经中标人认可后,中标人应另行寻求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替代软件。
8、所有提交给招标人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招标人的财产,中标人在提交给招标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9、中标人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10、招标人未经中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中标人有权追究招标人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
11、合同履行完毕,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12、在本项目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后成立的单位。8、付款方式
1. 第一笔款
合同签订后 10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的款项。
2. 第二笔款
项目最终验收且试运行30日历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60%的款项。
3. 第三笔款
项目终验通过之日起按照相关约定内容和标准完成一年免费维护,且项目通过审计后,甲方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合同总价10%的尾款。9、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总价低于财政预算限额的70%的,供应商必须对该报价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说明应置于投标文件格式的“详细分项报价”中)。
①投标总价低于财政预算限额的70%、未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的,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②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有评委会判定。③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10、保修或售后服务要求
1.要求投标人提供完整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
2. 为自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免费的7*24小时保修和维护服务并至少每1月向甲方提交一期服务报告。
3.质保期的服务要求:
中标人应组建一个专门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团队,技术支持团队技术和服务人员不能少于2人。
免费维护期内,提供不少于3人的驻场服务;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需为招标人提供7×24小时支持维护服务,包括邮件、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及技术支持电话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应用软件问题,必须提供7×24小时随时响应、4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
保修和维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处理、系统缺陷及安全缺陷修复和远程技术支持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发生的系统运作故障或问题影响系统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并且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排除或处理问题所需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中标人必须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

支持方式

响应要求

系统瘫痪

立刻专人应答处理

立即出发

系统出现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

0.5小时内响应

1个工作日内修复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

0.5小时内响应

1个工作日内修复

4.中标人对系统软件进行更新及升级时应不影响原有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效率,对系统软件的更新及升级时,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改变针对本项目基本功能的要求。
5.质保期后,如果招标人继续聘请中标人对本项目合同所规定的系统进行维护,则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中标人应提出保质期外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具体包括质保期后每年的收费、售后服务的内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团队等。

评标信息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平均价格下浮比例: 5%
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2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8

1、考察对项目整体建设背景、目标、现状、建设范围等的理解深度(40%)。
理解到位且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优得100分;理解到位但针对性不强的或部分理解但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良得80分;部分理解且无针对性的评价为中得60分;没有理解且无针对性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2、考察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合理性、完善程度(60%)。
设计详细且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优得100分;设计详细但针对性不强的或设计简要但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良得80分;设计简要且无针对性的评价为中得60分;缺少针对本项目设计方案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5

1、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整体要点及解决方案的说明,对完成整体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的说明及提出的应对措施(25%)。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且措施合理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但措施合理的评价为良得80分;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且措施不合理的评价为中得60分;未进行说明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2、考察投标人对包含以下3项内容在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给出分析和建设有关的合理化建议(75%)。
1)与国家住培系统的互联互通方案的分析建议
2)医学教育管理一体化的对接方案的分析建议
3)与广东省住培系统的对接方案的分析建议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7

考察投标人对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
1)项目实施路线和计划(30%);
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且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但无针对性或方案质量一般但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良得80分;方案质量差且无针对性的评价为中得60分;未提供者评价为差不得分。
2)项目组织方式、管理架构、人员安排与任务分工(20%);
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且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但无针对性或方案质量一般但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良得80分;方案质量差且无针对性的评价为中得60分;未提供者评价为差不得分。
3)项目管理与项目进度控制(20%);
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且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但无针对性或方案质量一般但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良得80分;方案质量差且无针对性的评价为中得60分;未提供者评价为差不得分。
4)项目质量保障方案(20%);
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且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但无针对性或方案质量一般但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良得80分;方案质量差且无针对性的评价为中得60分;未提供者评价为差不得分。
5)项目培训方案(10%)。
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且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但无针对性或方案质量一般但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良得80分;方案质量差且无针对性的评价为中得60分;未提供者评价为差不得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投标人需承诺达到以下要求:
1、项目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投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一年7 * 24小时免费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35%分)。
承诺提供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未承诺提供的为差不得分;
2、承诺达到本项目售后服务各项要求,并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的方式、范围、内容(20%)。
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且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但无针对性或方案质量一般但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良得80分;方案质量差且无针对性的评价为中得60分;未提供者评价为差不得分。
2)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与技术支持,技术支持方式、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等(15%)。
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且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但无针对性或方案质量一般但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良得80分;方案质量差且无针对性的评价为中得60分;未提供者评价为差不得分。
3)不少于3人的驻场服务(15%)。
承诺提供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未承诺提供的为差不得分。
4)保修和维护服务计划、故障分类、维护响应计划等方面(15%)。
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且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方案科学、可行、先进、合理、完善但无针对性或方案质量一般但贴切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评价为良得80分;方案质量差且无针对性的评价为中得60分;未提供者评价为差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将按合同履约且违约须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为优得100分;未承诺提供的为差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4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7

考察内容:
1、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叁级资质的得50%分,没有则不得分;
2、具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0%分,没有则不得分;
3、具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0%分,没有则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资格(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0

1、具备医学在线培训系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备得20%分,否则得0分;
2、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备得20%分,否则得0分;
2、具备卫生科教信息化管理应用方面的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产品著作权≥20个得60%分,10≤产品著作权<20得40%分,5≤产品著作权<10得20%分,其他得0分。
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8

1、投标人具有国家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案例情况: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0%分;(提供合同或通知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案例情况:每个得10%分,最高得50%分。(提供合同或通知文件复印件)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环保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5

信用情况

5

1.投标人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诚信类型证书的得50%,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具备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得50%分,没有不得分; (要求颁发单位为银行或和税务部门)
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等作为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服务网点

8

1、广东省企业或在广东省设有分支机构,并且员工人数为10人(含)以上得100%分;
2、广东省企业或在广东省设有分支机构,并且员工人数为10人以下得50%分;
3、其他不得分。
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人员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部分

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5

可以根据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分项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也可以设定客观条件,分项进行客观打分。未进行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本项不得分。

6

诚信情况

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3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说明:
1.不得设置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即公司人员规模)、利润和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
2. 权重为“约*分”的,可以自行设置分值;权重为“ ≤*分”的,不能突破限定分值;模板中注明“*分”的,不得进行修改。
3. 报价合理性:可选项,单位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择是否需要,分值不得超过5分。
4.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非必选项,绝大多数项目不需要此项。仅个别项目需要进行现场演示,如少数的软件开发项目。
5.诚信情况评分内容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修改。
6. 同一项评审打分内容,不得重复出现在不同的打分项里面。
7. 已在打分项作为客观评审的内容,不能再在具体项目需求再做要求。比如打分项中设置项目负责人为副高职称得100%,为中级职称得50分,那么就不能在项目具体需求中,再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副高职称。

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住院医师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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