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搬迁升级改造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整体搬迁升级改造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旭启纸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单位:山东旭启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新厂址拟建设在山东省高青县城东部,坐落在齐鲁化学工业园区氟硅新材料产业园,占地473065.6m2,属于工业用地。

项目总投资: 106000.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730 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搬迁后建设3条造纸生产线,总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1)新建一条宽幅3200mm高速纺筒管纸板生产线及配套废纸制浆生产线,生产规模7.0万吨/年。

(2)利用现有的四台2730纸机升级改造成一条纺筒管纸板生产线,并配套废纸制浆生产线,生产规模3.0万吨/年。

(3)搬迁升级改造现有一条造纸机幅宽2640mm文化纸生产线,生产规模5.0万吨/年。

(4)利用包装纸废纸制浆生产线产生的废旧塑料皮为主要原料,新建30吨/天废纸塑料资源化再利用生产线,生产塑料颗粒及塑料棒。

(6)杨木化学制浆生产线搬迁改造,生产规模6.0万吨/年。

(7)杨木化学制浆配套碱回收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生产规模与杨木化学制浆生产线配套;生产工段包括:蒸发工段、燃烧工段、苛化工段;

(8)杨木化学制浆配套建设一条精制碳酸钙生产线,是在碱回收白泥处理系统苛化工段的基础上进行建设,新增石灰乳槽、压滤泵、旋振筛、碳化槽、进料泵、轻质碳酸钙解絮机等设备;生产线建设完成后,年可消化碱回收白泥约15300吨,生产轻质碳酸钙15600吨。

(9)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维持现有污水处理能力25000m3/d。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也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二、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废水主要包括:化学制浆废水(清洗废水、黑液、污冷水、洗选废水、漂白废水)、废纸制浆废水(碎浆、疏解、废纸浆废水、冷凝水)、造纸车间废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包括CODCr、BOD、SS、氨氮、全盐量等。

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要求,16855.05 m3/d排入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3772 m3/d再进行深度处理回用生产。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6855.05m3/d(*******m3/a)。根据全厂水平衡,吨浆平均排水量为38.2m3/t浆,能够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中的“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40m3/(t浆)的要求。

2、废气

(1)漂白过程中产生含氯尾气收集后经水洗涤后由1根高35m、内径0.4m的排气筒外排,吸收效率达80%以上。尾气中Cl2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制浆生产为干法备料,木片备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抽气罩抽至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分别由1根35 m高,内径0.8m的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达99.85%以上。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1kg/h)。

(3)碱回收炉烟气治理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装置+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净化方式,设计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设计脱硝效率达50%以上,净化处理后由1根高120m、出口内径3.5m烟囱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烟尘10mg/m3、SO250mg/m3 、NOX100mg/m3)的要求。

(4)碱回收车间苛化工段在石灰运输和粉碎的过程中,散发较多石灰粉,设置排气罩集中收集并经1台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35m高,出口内径0.4m的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达99.6%以上。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1kg/h)。

(5)二氧化氯制备采用氯酸盐还原法,以外购的氯酸钠、硫酸为原料,甲醇做为还原剂制备二氧化氯,制备过程中会产生含氯尾气,经尾气处理系统(尾气洗涤塔)处理后由1根高35m、出口内径0.2m的排气筒外排,吸收效率达80%以上,排放量很小,尾气中Cl2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6)本项目产生的沼气采用碱液进行湿法脱硫,碱性脱硫液在脱硫塔中与逆向流动的沼气充分接触,去除气体中的硫化氢。低氮燃烧沼气锅炉燃烧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和淄环发[2018]24号《淄博市环保局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烟尘:10 mg/m3,二氧化硫:50 mg/m3,氮氧化物100 mg/m3),由1高25m、出口内径0.6m的排气筒排放。

(7)本项目塑料资源化再利用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含有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苯乙烯、臭气浓度、苯、甲苯、二甲苯、VOCs等污染物,采用“间冷器+喷淋塔+电捕焦+新电晕等离子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器”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高25m、出口内径0.6m的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及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标准要求。

(8)无组织排放

拟建项目所有物料储存车间、加工车间、成品车间均采用封闭式结构,产生粉尘的环节主要为厂内物料运输转运、木片备料、石灰运输、粉碎以及精制碳酸钙生产粉尘等,通过在运输时采取对运输车辆加盖蓬布,车厢底部加防漏衬垫,并安装喷洒水装置等措施,且车间内定期洒水,精质碳酸钙生产在室内,备料工段及石灰粉碎工段均设有有吸尘装置和袋式除尘器。因此,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量很小,不再单独计算。

本项目二氧化氯制备车间使用甲醇,年消耗量为194.4t,无组织排放按照万分之一进行计算,年排放量为0.01944t。

拟建项目蒸煮过程中采用立锅蒸煮,可以解决其它置换蒸煮放不净锅的问题,蒸煮锅浆料冷到98℃,可以有效地避免传统蒸煮产生喷放废气的问题。同时对臭气进行收集,全部进入碱回收炉进行焚烧处理。污水处理站的厌氧反应器密封,其他产污环节:调节池、初沉池、中沉池、污泥浓缩池产生的臭气与脱水机房的废气分别通过引风机经管道输送至生物除臭系统,废气中部分污染物通过与喷淋液反应得到去除,除臭系统处理后进曝气池。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以氨和硫化氢为主。类比《莒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该污水处理站氨和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102t/a和0.0046/a。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碎浆机、压力筛、磨浆机、疏解机、再碎机、压缩空气系统、真空系统、各种泵、风机等。主要为中、高频、连续性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声源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浆渣、备料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沙石、泥沙和硫膏;危险固废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油泥、废树脂和废催化剂。一般固废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通过对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分析,确定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和产生量,以工程分析为基础,重点分析制浆造纸及配套项目生产等重点污染环节排放的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对厂区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确定项目应采取的环保措施;论证拟建项目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拟建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也符合《高青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50年)及《高青高城镇总体规划》(2008-2025年)。项目所选工艺从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各项环保措施也是可行的。卫生防护距离无村庄搬迁,项目已取得排污总量,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可以做到废气和废水的达标排放,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理,环境风险可以降到较低水平。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旭启纸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青县田镇的西南部

联系人:韩总

电 话:139*****360

五、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传真:****-********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程度;(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4)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7)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8)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9)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10)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11)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接收;(12)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电话向山东旭启纸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部或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标签: 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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