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西园商业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门楼牌坊)招标公告

沙县西园商业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门楼牌坊)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对沙县西园商业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门楼牌坊)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明互华招[2018]092号

2、招标项目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3、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具备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8年 11 月 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 12月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大厅(沙县新华都四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2 月 4 日上午09:00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大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问题通过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进行通知。

9、以上如有变更,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金鼎城13栋3单元四楼

邮 编: 365050

电 话:****-*******

招标单位联系人:小罗

招标单位: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茅工

联系电话:189*****628

监督部门: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专户:

(注意:以下账户是保证金专户,请勿把标书费或者服务费打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帐户名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0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价金额(最高限价)

质量要求

1

沙县西园商业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门楼牌坊)

1批

534120元

详见第三章招标

内容及要求

注: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的报价应对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完整、全面的报价,包括:制造、运输(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装卸、安装、施工、管理、维护、保险等,还包括为实现本项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一切相关费用。

4、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所有主材 ( 花岗岩)待业主确认后方能加工。

5、本项目雕刻加工之前须提供小样给业主,待业主确认后方能雕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楼牌 提升改造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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