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路齐河至聊城段招标公告
聊城公路齐河至聊城段招标公告
山东省济南-聊城公路齐河至聊城段投资人招标公告
1. 山东省济南-聊城公路齐河至聊城段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将按照经营性公路建设。经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鲁交规划〔2010〕40号文件批准,聊城市公路管理局作为招标受托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人招标工作,计划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投资人。
2. 项目概况
(1) 项目建设必要性
加快以济南为中心的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是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济南是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中心城市,德州、聊城是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最重要城市之一,拟建公路连接济南、德州和聊城三个城市,行驶里程比济聊馆公路缩短约15公里,且又为济南至聊城提供一条新的、更便捷的通道,成为济聊馆高速公路的可替代路线,避免因济聊馆高速公路封闭造成济南、聊城交通中断,它的建设对于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发展和崛起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济南与聊城联系,完善路网结构,缓解济聊馆公路交通压力具重要意义。
(2) 建设规模
路线起自齐河县胡官屯北的S324,与长清至齐河段顺接,路线向西偏南方向,于孔老和周苏之间穿过,经赵官屯北、仁里集南、郝集乡北、广平乡南,军用机场南,在马官屯东北接湖南路,到达路线终点。路线全长约55公里,规划标准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
(3) 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人民币10.3亿元。计划2010年开工,建设工期2.5年。
3.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招标选择山东省济南-聊城一级公路齐河至聊城段的投资人,实行资格后审。中标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无偿移交给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
4. 特许权
招标人作为特许机关将授予项目公司的特许权包括:
(1) 投资、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公路的权利;
(2) 收取项目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权利;
(3) 经营项目公路沿线广告、服务设施的权利。
5. 潜在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经济组织。
(2)注册资金(实收资本)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其以上;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其以上。
(3)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小于7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25%(即¥2.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潜在投标人可独立参与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同一潜在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参加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基本要求。联合体的控股方须为联合体主办人。
6.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5月28日至2010年6月4日8:30~11:30、14:0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聊城市公路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地址:聊城市聊堂路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套售价5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10年06月07日8:30(北京时间),集合地点:聊城市公路管理局(聊城市聊堂路1号)门前;
标前会议时间:2010年06月10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聊城市公路管理局西三楼会议室。
8. 投标人在2010年07月30日16:00 (北京时间)之前,应将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02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08月02日9:00(北京时间)至2010年08月02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聊城市公路管理局西三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招标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9号
招标受托人:聊城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刘建民 谭斌
联系人地址:聊城市公路管理局(聊城市聊堂路1号)
邮编: 252000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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