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2010-016招标公告

仪器设备2010-016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2010-016采购项目(GDC-****************1)网上竞价公告

公告日期: 2010-06-04 19:05:07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2010-016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0-05-28 19:05:07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截止日期: 2010-06-04 19:05:07 联系人: 刘明奇
送货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西路165号 联系电话: ****-********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0 天内 联系邮件: liumingqi6510@sina.com
剩余时间: 4天09小时
备注信息:
资质要求: 商务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投标货物详见货物要求。2.投标商资格:投标商如果不是生产制造厂家必须具备所投报产品代理或经销资质,生产厂家和总代理商的授权证明都必须注明清楚,且上传到投标文件上,否则视为不具备资格。 3、投标人须提供经国内外有关机构检测合格的设备。 4、投标人必须完全符合招标书中商务要求及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提供投标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对技术有要求条款的,应提供详细的部件配置和主要技术指标或性能说明的相关资料,不提供详细技术资料者作废标处理。 5、生产厂家和总代理商的授权证明都必须注明清楚,且上载到投标文件上。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设备、备件备品、安装调试费、运费、应缴税费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包修包换等费用在内的全包价。 6、采购合同由中标人与用户双方签订。 7、交货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中标商在确定中标后7天内必须签定合同,否则视为放弃。 8、交货地点:海南省内用户指定的地点。 9、验收时投标人需负责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书、中文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10、质量保证期:技术要求中有特别要求的按要求执行,无特别要求的以一年为质量保证期。 11、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中标商在签定合同之前必须交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交付所有设备,则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在交货期交付所有设备,且设备验收全部合格,则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我。注: 1、以上条款为本项目基本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给予明确说明及响应。 2、如无特别注明,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天”均指“日历天”。单位备注:1、除采购人在采购公告中提出其他更高标准的保修服务外,供应商在报价时提出的额外赠送设备和配件、提前供货等优惠条件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需求附件: 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doc


采购商品列表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本描述
旋转蒸发仪 LABOROTA 4003 control HB/G3 台 1
恒温水浴锅 GD100-P26 台 2
高温炉 ELF 11/14 台 1
梅特勒天平 XP105DR 台 1
培养箱 Binder BD-400 台 1
热风循环烘箱 Binder FD-115 台 2
便携式PH计 4-star 台 1

***************.doc">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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