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苑7#~10#楼及西区地下室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新苑7#~10#楼及西区地下室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象峰新苑7#~10#楼及西区地下室工程第二标段
2010年05月28日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
开标时间:2010-06-25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峰新苑7#~10#楼及西区地下室工程第二标段项目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象峰新苑招标方案的核准意见”(榕发改政策[2008]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9529平方米;共有4幢,分别为7#、8#、9#、10#号楼,地下一层,地上22~33层;结构类型为现浇剪力墙结构,工程预算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装修、消防、通风、室外附属及人防防爆门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830个日历天(含室外附属工程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2009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或《2008年度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施工企业,且未被清理出库。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4.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5月31日至2010年6 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购买图纸。并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件规定,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网络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
4.1. 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匿名出售,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GEF格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6月25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投标人应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若因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电子标书加密工具失效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功能失效时,方可启动电子光盘(gef格式)投标数据进行开评标,并以此数据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电子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失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
7.4.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图纸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金山桔园二期和园19#楼1层;
电话:****-********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肖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3500 1877 6070 5250 0636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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