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路(纬8路至纬4路段)、纬6路(经7路至经12路段)(一期)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1路(纬8路至纬4路段)、纬6路(经7路至经12路段)(一期)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福清出口加工区经11路(纬8路至纬4路段)、纬6路(经7路至经12路段)(一期)道路工程
2010年05月28日
招标编号:闽教监招[2010]001号
开标时间:2010-06-25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教监招[2010]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出口加工区经11路(纬8路至纬4路段)、纬6路(经7路至经12路段)(一期)道路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融发改投资[2009]1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清出口加工区规划区、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为2700万元,其中:经11路(纬8路至纬4路段)全长1723.44米,其中路段宽为36米的长843.327米,路段宽为32米的长为880.113米;纬6路(经7路至经12路段)全长1313米,宽42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出口加工区经11路(纬8路至纬4路段即K0+000—K1+723.44)、纬6路(经7路至经12路段即K0+032—K1+160)(一期)道路工程项目,包含路基、不良地段路基处理、其它堆土工程及临时路面。本招标工程预算造价为********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肆拾壹万柒仟零贰拾壹元整),其中缺方内运取土方式、运距、土源费等以及余方弃置运距和弃土点由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方概不负责提供取土点及弃土点,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本招标工程清单所列项目,均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序,及所有设计内容,清单项目名称中只列项目的主要特征及主要工序,其他特征及附属工序投标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工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专业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未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9.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专用本、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等)每份售价200元,图纸每份售价9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6月25日10: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福州福清支行
开户名称: 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帐 号:  ********05174   
用 途:福清出口加工区经11路、纬6路(一期)道路工程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拾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25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7.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收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福清市新厝镇新江路9号 ,邮编: 350311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杨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2#楼6层,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 传真: 0591—********
联系人: 林先生 。

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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