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警用制服招标公告
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警用制服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警用制服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1-21 17:05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所提供服装的生产企业须是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目录(2015版)》的企业。(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书发售方式 |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包含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8-11-22 09:30到2018-11-28 16:30 |
标书售价(元) | 300 |
标书发售地点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537号七化建大楼10楼1005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2-12 10:30 |
开标时间 | 2018-12-12 10:30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537号七化建大楼10楼1005号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537号七化建大楼10楼1005号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龙都南路205号,***-********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龙都南路537号9层907号,***-********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邓先生,刘先生,***-********转3,转6 |
预算金额(元) | 680272 |
采购品目名称 | 电热卧具、服装 |
行业划分 | C183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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