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锅炉电除尘灰斗气化风和瓷套管吹扫风加热器改造、2#吸收塔氧化风机技术升级改造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锅炉电除尘灰斗气化风和瓷套管吹扫风加热器改造、2#吸收塔氧化风机技术升级改造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锅炉电除尘灰斗气化风和瓷套管吹扫风加热器改造、2#吸收塔氧化风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锅炉电除尘灰斗气化风和瓷套管吹扫风加热器改造、2#吸收塔氧化风机技术升级改造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清单一览表

⑴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1#锅炉电除尘灰斗气化风和瓷套管吹扫风加热器改造、

2#吸收塔氧化风机技术升级改造招标清单

合同包

设备名称

专业

合同编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1

1#锅炉电除尘灰斗气化风和瓷套管吹扫风加热器改造

发电部

HSCPC01·HT-WZ2018-349

见技术规范书

投标方必须于2019年1月15日前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

2#吸收塔氧化风机技术升级改造

发电部

HSCPC01·HT-WZ2018-350

见技术规范书

投标方在2019年1月15日前具备供货条件,并于招标方通知发货后7天内送货到招标方指定交付地点。

注: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评标及授标均以合同包为单位。到货时间作为此次评标的差异部分,列入详评过程中的评分环节。具体到货时间在中标后的供货合同中给予明确。

⑵供货和工作范围: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装配,并安装、调试。配合做好试运、验收、试验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的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和经营状况,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不存在影响投标人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3.3投标人不存在因产品质量等不良记录或违规投标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参加项目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

3.4具有独立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投标人须在本招标项目所在地设有维修点负责售后服务(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情况等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若为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专业技术、生产能力、设备设施等能力;国家有实行生产许可和强制认可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以及“3C”认证证书等资质材料。

投标人若为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予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对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进口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销售机构的代理授权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得采用国家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品。需提供国家级或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7投标人的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等要求

合同包

设备名称

专业

成功案例等要求

1

1#锅炉电除尘灰斗气化风和瓷套管吹扫风加热器改造

发电部

投标人企业近5年具有至少3台以上含换热装置的工程业绩。

2

2#吸收塔氧化风机技术升级改造

发电部

投标方提供的空气悬浮式离心风机,生产工艺与技术必须先进、成熟、可靠。该品牌空气悬浮式离心风机应至少具有国内近5年内3台300MW及以上机组供货应用业绩,同时必须满足最新的国家有关设备设计制造和安全、环保等强制法规、标准的要求。

①各投标人提供的成功案例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可以隐去价格等商业机密,但应包括合同范围、供货清单、合同首末页签字页等内容)和用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还应提供所报案例清单表(注明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投运日期等)。

②各投标人近5年在以往同样项目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其他资格要求:无。

3.12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化招投标。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无。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每份售价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⑴上门报名:即直接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509室购买招标文件。

⑵不上门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招标文件工本费和快递费(如投标人只需电子版,可不交快递费)转帐或电汇(单据汇款附言上请注明“标书费”字样)到下述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帐户,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开票信息、单位地址、联系人、手机号、E-mail、设备合同包及设备名称等信息发至********2@qq.com电子邮箱,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快递方式寄给报名人。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2万人民币;合同包2:2万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7.受理投诉的监督部门: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东煌大厦13层,电话:****-********

8.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fujianbid.com:8098)(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伍堡集控区20号,邮编:362712

电子邮件:hsrdswb@163.com

电话:0595-36886165/135*****076,传真:****-********

联系人:石佳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9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2@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程章坊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51


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锅炉电除尘灰斗气化风和瓷套管吹扫风加热器改造、2#吸收塔氧化风机技术升级改造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锅炉电除尘灰斗气化风和瓷套管吹扫风加热器改造、2#吸收塔氧化风机技术升级改造》(招标编号:****-********8)有关要求,现将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和告知:

1、本项目合同包1“1#锅炉电除尘灰斗气化风和瓷套管吹扫风加热器改造”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氧化风机 吸收塔 加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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