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茅街道田公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展茅街道田公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田公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田公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农林水利围垦局舟普农〔20171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田公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展茅街道田公岙。本工程水库总库容为20.67万m?,库区集雨面积1.02k㎡,水库坝长400m,最大坝高12.3m,坝顶宽5.0~11.0m,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本工程等别为Ⅴ等,大坝、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水库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300年一遇。

2.2工程造价:约648.4545万元

2.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大坝坝顶、坝坡整修加固;

2、原涵管封堵;

3、坝体充填灌浆;

4、安装无动力真空虹吸装置;

5、溢洪道拓宽整修,适当降低溢洪道底高程,溢洪道全长98.0m;

6、溢洪道进口段拆除重建交通桥1座,尾水渠段拆除重建便桥2座,重建渡槽1座;

7、溢洪道靠坝体侧新建步道78.0m,宽1.50m;

8、水库清淤、增设水位观测设施及警示标示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项目。

3.3技术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

3.4企业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有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省级及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项目班子全体成员必须根据舟水围发[2018]119号、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

3.6企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执行。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须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根据舟水围发[2018]83号文要求,投标人须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企业以舟山市水利网公布名单为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21 日至2018 年 11 月 27 日,投标人自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zspt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普陀区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ptztb.com.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软件客服电话********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2月 12 日 8 时 45 分,地点为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普陀区展茅街道地 址: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

邮 编: 316100 邮 编: 316100

联 系 人:联 系 人:龚建军

电 话:电 话: ****-*******

2018年 11 月 20 日

标签: 除险加固 水库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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