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广场周边夜景照明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体育广场周边夜景照明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方委托,对莆田市体育广场周边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及供货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LSP2010采招001号
2、采购项目名称: 莆田市体育广场周边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及供货项目(重新招标)
3、项目内容:莆田市体育广场周边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及供货项目(重新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时间安排:
1.1网上提问截止时间:2010年6月 2 日 17 时 00分;
1.2网上答疑截止时间:2010年6 月4日 17 时 00 分;
1.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6月8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标书和样品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开标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四层。
5 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投标人须重新报名购买招标材料参与投标):
5.1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www.pt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5.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帐或电汇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5.3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4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设计施工图纸每份500元,设计效果图及灯具光盘每份500元,如需邮购另加5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5.5. 地点安排:
1) 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451弄18号5层
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四层。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② 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③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在网上质疑截止时间前登陆www.ptztb.gov.cn(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或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9.我司将在www.ptztb.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0.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协作单位: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盖章)
日期:2010年5月28日
采购编号:LSP2010采招001号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莆田市体育广场周边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及供货(重新招标)
招标人: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协作单位: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一、 投标邀请函 3
二、 招标货物一览表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 5
附件1:投标文件初审表 6
附件2:评标办法及标准 23
一、说 明 7
二、招标文件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9
一、招标内容 19
二、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 19
三、售后服务要求 21
四、验收条件 21
五、与本批招标货物报价相关要求 22
六、设备交货与安装调试 22
七、 验收条件 22
八、履约保证金 23
九、付款条件 23
十、专利说明 23
十一、招标废标界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 23
第四章、合同主要内容(供参考) 27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方委托,对莆田市体育广场周边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及供货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批招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编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方前来密封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LSP2010采招001
2、采购项目名称: 莆田市体育广场周边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及供货项目(重新招标)
3、项目内容:莆田市体育广场周边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及供货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施工图纸)。
4、时间安排:
1.1网上提问截止时间:2010年6月2日17时00分;
1.2网上答疑截止时间:2010年6月4日17时00分;
1.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6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标书和样品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开标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四层。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自己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网上下载方式:即投标人在www.pt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邮寄方式: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帐或电汇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5.3直接购买: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451弄18号5层)。
6 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设计施工图纸每份500元,设计效果图及灯具光盘每份500元,如需邮购另加5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7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电汇或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
8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来函、来电、传真等形式与我公司联系;口头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不在本地的投标人可以用传真方式提出质疑。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451弄18号5层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陈先生
9、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办理
上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从中心账户退还至投标人账户的,无需重新缴纳[以5月21日银行出具的核对对账单为准];未参加上次投标的投标人及已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方式缴纳:
本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
9.1、缴纳保证金方式一:投标人未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发布的《已预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标前把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汇入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帐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040000030,或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号:****************88;保证金是否在截标前到账,以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电汇、现金形式交纳指定帐号,保证金单据上须注明招标编号。以上两个账户可以任选一个汇入投标保证金。
9.2、缴纳保证金方式二:投标人已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发布的《已预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名单》中的,缴纳金额以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最新发布的《已预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名单》为准。
10、我司将在www.ptztb.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现场会的应是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以上材料以做投标代表身份核实。
12、请认真阅读文件中带★号、加粗、加划线条款,这些条款对响应行为至关重要。没响应加★号条款为响应无效条款。
13、招标公告内容与正文不相符的,以正文为准。
招标货物一览表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交货地点 工期
1 莆田市体育广场周边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及供货项目 1.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招标施工图纸 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后60天完工
注:
1、 ★投标人须按设备清单要求提供灯具样品。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必需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人需配备相关灯具样品的开关电源、控制器、驱动等配套设备以备现场演试(如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中无法试灯的,则按无提供该样品处理)。样品外包装不能体现投标人和厂家的名称,如发现样品外包装体现投标人和厂家名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2、 请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每份投标文件需胶装装订成册(不可拆卸),并编列目录和页码。如未按要求装订并编列目录和页码或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或影响评分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业主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中标方必须赔偿由此给业主带来的一切损失。
4、 所有报价都应包含软件智能控制系统、光源、电器、支架等附件,LED灯具还应包含接头、控制器等。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莆田市体育广场周边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及供货项目
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 投标保证金数额和提交形式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人按投标邀请第9点规定办理保证金事项。
4 交货地点 莆田市用户指定地点。
5 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后从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开始 60个日历日内完工。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① 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② 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③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7 质量要求 不得影响设计要求且必须配合施工发包单位达到本项目的总体质量目标。中标人配合招标人申报且获得福建省景观项目优质奖的,招标人另给中标人合同总额5%作为获奖的奖金。
8 合同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9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叁份副本,一份电子文件(光盘)
10 网上答疑 网上答疑截止时间:2010年 月 日 17 时 30 分。
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四层
时间: 2010 年6月8日10时 00分
12 开标 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四层
开标时间: 2010年6月8日10时 00 分
14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15 招标人的最高限价 网上答疑截止后发布
16 评标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2
17 监督单位 莆田市建设局
附件1:投标文件初审表
序号 评定标准 评定结论
(通过/未通过)
1 有效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本年度年检合格的)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3 项目经理 二级以上(含二级)机电专业建造师且具有工程师职称
4 履约历史承诺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自拟承诺书)
5 企业经营情况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拟企业经营情况说明书)
6 投标报价 报价未高于最高限价
7 投标质量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要求
注:只有全部通过初审表的投标人才可进入经济标和技术标评审。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
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货物” 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全部建设内容。
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3.2、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3.3、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4参加本批政府采购响应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8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9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方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及用户不承担任何费用。
4.2、中标服务费:中标方须按国家计委文件规定“计价格[2002]1980号” 货物类规定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 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①投标邀请
②投标方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③采购项目要求(见采购货物一览表)
④设备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⑤投标文件格式
⑥图纸(另册提供)
1.2投标人样品须用纸箱包装,并密封完好。灯体配件齐全,包括电源、智能控制系统,不得有任何厂家及投标人等信息标志。投标人所提供灯具的尺寸、技术参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3除非有特殊需要,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查,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2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招标代理有限机构留有联系电话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投标人可以通过原信息发布的媒体获得,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 、要求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总报价应为投标项目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项目实施、运输、采购保管、安装铺设、调试、产品检验检测、税收、保险、售后服务、招标服务费、安装铺设所需的线材、维修所需的工具、备件及清单、随机赠品、促销品、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所有费用。
1.3投标项目有品牌及规格型号的应与国家规定部门核发证件上的品牌及规格型号相一致。投标人提供评委无法认定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1.4投标人对招标要求应该响应的内容采取回避,或对本应提供的技术数据采取文字叙述答非所问、含糊不清、模凌两可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1.5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含法定检测机构的测试报告、鉴定文件等)必须规范、完整,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1.6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地、制造商名称等。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安装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二) 、投标文件语言
2.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2.2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三)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二个部分:
3.1.1第一部分 报价部分文件,其中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3.1.1.1报价一览表(注:投标人应准备报价一览表一式二份)。
3.1.2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其中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商务标包括(但不限于):
商务标: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 投标函
4. 投标函附录
5. 投标保函(复印件)
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7.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说明;
8.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附表;
技术标(一)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不限于)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突出招标人关注的内容,以便于招标人评标时有针对性。
2、 投标人应当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图纸、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没有国内规范的,应当参考适用的国外规范)和招标文件其他各个组成部分对工程的描述以及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勘察结果,以及招标人关注的内容,编制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中至少应包括并重点描述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包括配电工程、灯具选型、楼体灯具安装、灯光控制系统调试等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施工组织方法、施工工艺安排。
2. 具体内容包括流水段划分、灯具选择等问题及性能检测安排、灯具安装、与幕墙配合的支构件的安装、配管配线安装、配电箱等安装、控制管线、控制器、控制电源的安装、高空作业的保证措施、全部工程的灯光系统调试、后期灯具维修更换等;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应能够满足本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检修班组、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小型设备在满足施工要求条件下,必须有备用设备;
(2) 拟投入的劳动力计划,各工种班组施工人员的多少,应在科学计算施工消耗工日的基础上,准备并确定施工人员数量,以满足工期节点的要求;
(3) 施工进度计划及弱电系统调试,包括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i)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ii)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
(iii)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4) 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5) 临时用地表,按表3格式填写;
3.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应结合质量体系,认真编写从施工放线开始至工程竣工全过程各阶段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配电工程、灯光控制系统、灯具选型、楼体灯具安装、系统调试、高空作业的保证措施等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施工组织方法、施工工艺安排。
(1) 主要用灯具、配电箱、电缆以及所有控制系统的生产企业的企业资质、灯具产品认证体系、主要原材料如芯片等原材料品牌、原材料采购证明、灯具生产及运输等组织方案、供货周期保证措施、灯具生产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保证期限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期、维修期);
(2) 技术组织措施和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技术措施,包括灯具、配电 箱、电缆以及所有控制系统的施工工艺等制定相应的措施;
(3) 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4) 减少扰民噪声技术措施;
(5) 所有需检验、试验的内容清单及组织方案;
(6) 工程保修期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灯具、配电柜、电缆等主要材料的保修期、维护期的详细服务内容及其承诺情况、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
(7)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4. 环境保护措施。
5. 安全生产和文明保证措施;
6. 成品保护措施。
7.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的构成和要求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8. 依据招标人提供招标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在保证招标人所要求的泛光照明工程效果及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前提下,投标人自行设计施工节点;深化设计图纸除正常的设计内容外,必须含以下内容:
a) 设计说明
b) 与幕墙配合的灯具安装节点大样图
c) 灯光弱电控制系统图及施工大样图
9. 不管本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其他任何规定,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列为“技术标(一)”。
10. 关于«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1) 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副本,
(2) 施工组织设计的排版要求:
①全文采用MICROSOFT-WORD版本打印。
②纸张:A4白色复印纸(70g)。
③字体:宋体,字号:标题为三号字,其他四号字。
④行距:固定值22磅。
⑤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为2厘米。
⑥除图表外不允许采用彩色打印。
⑦不允许出现页眉和页脚,只允许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该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
⑧各章节的图表统一装订在全册的最后,按章节次序排列。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白色A3复印纸,但须将A3纸折叠成A4纸大小并统一装订。
⑨各章节之间须分页排版且不用加隔页纸。
⑩不得分册装订,页数过多时,应当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予以缩减。
招标人拒绝接受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
技术标(二):(包括不限于)
包含内容:
资格证明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准和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 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 环保体系和OHSAS18000 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在2006年1 月1 日(以证书上标明的日期为准)以后获得的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2007年1 月1 日(以竣工验收证书上标明的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本次招标项目景观工程项目的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下同)履历表(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xx)
9. 投标人的人力资源状况、自有机械设备资源状况和相关配套设施状况;
10. 投标人拟用劳务的来源、资质、业绩;
11. 投标人资信状况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最近连续三年经国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的构成和要求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按示范格式中表4填写;
(2) 项目经理简历表,按示范格式中表5填写;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按示范格式中表6填写;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按示范格式中表7填写。
14.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15.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光盘3份。
上述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要求限于DOC、XLS、DWG、PPT、MPP 格式,并刻于可读取、可复制的光盘中)。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关文件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投标文件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上述删改是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投标文件修改处需有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的期限。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将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关于要求和相关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担保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担保。
(五)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4.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汇票、转帐支票形式提交或以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最近发布的《已预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名单》为准。
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的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7. 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增加:“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六)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对“正本”“副本”的标识不作统一要求)。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均应要求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除外,任何情况下,技术标部分不得修改或删除。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本须知规定组成的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文件单独装于密封袋中。
“商务标”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或“副本”。
“技术标一”单独装订成册;“技术标二”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各册均须在左侧书本式进行装订(胶装),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按下述要求密封在一起:
“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
商务标、技术标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其与商务标密封在一起。
“技术标一” 与“技术标二”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
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
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便招标人在唱标前对投标单位代表身份的有效性进行核实。
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必须用自制封条在其背面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对角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投标文件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
投标人将所有商务标、技术标装在一个箱内密封后提交。如果投标文件体积或质量较大,可使用多个箱进行密封。
密封箱外层除由投标人用自制封条在每个开口处密封,开口密封处及其它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并标以密封日期外,其正面须:
写明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采购项目名称:(填入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填入招标编号)
2010年 月 日 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编,以便迟到的投标文件能被退回。
如果在密封箱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填写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一) 开标、评标时间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2.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二) 评标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复查、符合性检查、评标。
(三)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 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8)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四)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 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本招标文件所述评标方法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3、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5、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评委无充分理由认定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仍然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1. 定标准则
(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 中标通知
(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 签订合同
(1)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4)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5)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6)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7) 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招标内容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完成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亮灯等全过程的费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家生产的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产品质量符合相应国际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确保安装质量符合验收规范,保证工程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投标人应在充分了解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如中标,中标人对中标设备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1、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高光环艺照明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莆田市内
2、编制依据:
1. 根据北京高光环艺照明设计有限公司所出夜景照明施工图纸;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3. 《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闽建法[2004]3号);
4.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
5.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利润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率的通知》(闽建筑[2005]25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闽建筑【2009】3号文件关于停止计取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得通知、机械台班(含38号文机械价格);
6.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2007]15号);
7. 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文件规定等;
8. 材料价格主要参照《莆田市建设工程信息》2010年03月莆田市市区材料(综合)价格及市场价,部分设备和材料参考了品牌市场价;
9.详细标准见招标文件灯参。
二、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
1、技术要求:
1.1、LED光衰要求:LED灯具光源半年内和两年内光衰分别不得大于10%和20%,同一时间段光衰每增加1%则相应扣除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工程款余额不足于扣除的,申请法院执行强行划拨其基本帐户资金。
1.2、所有灯具防护等级:IP65。
1.3、主要材料要求:
传统光源要求:国际品牌
电线电缆:其它材料的品牌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但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1.4、电缆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经过保险和须承诺经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1.4.1、执行标准:产品应严格符合GB/T12706-2002,国家免检产品。
1.4.2、技术要求及使用特性:
1.4.2.1、额定电压U0/U为0.6/1KV,额定率为50HZ.
1.4.2.2、电缆导体的最高工作温度≤90度,5秒短路≤250度
1.4.2.3、主要电气性能:符合GB/T12706系列标准要求.
1.4.2.4、导体:铜应符合GB3953规定.
1.4.2.5、绝缘:绝缘层材料护套厚度应符合GB/T12706.2和GB/T12706.3规定.
1.4.2.6、缆芯、内衬层及填充物:电缆内衬层可采用挤包或饶包方式,厚度应符合规定。电缆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1%,产品应按GB/T12706.2和GB/T12706.3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导体结构、性能及外观应符合GB/T3956-1997的规定。
1.4.2.7、绝缘线芯采用颜色识别,分色规则符合GB6995-1986规定。
备注:电缆最终供应量按工程实际所需确定.
1.5、招投标文件中均未明确品牌的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时由招标人选定品牌,并按投标人中标的材料(设备)单价进行结算。
1.6、未尽事宜均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结合效果图执行。
1.7、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施工图纸、效果图、施工图纸、效果图见附件。
1.8、本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安装。
a) 包括灯具设备安装;
b) 灯具配套管线敷设;
c) 软件控制系统设备安装;
d) 适当根据现场条件对安装方案的调整和深化及实施。
1.9、本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运行调试。
a) LED照明演示设备的供电及信号调试;
b) 常规灯具设施回路场景控制;
c) 照明设备稳定性测试调试;
d) 设备回路与总控系统的运行调试;
e) 设备亮度、色彩、动态速率等元素根据业主与设计师的意见进行调试。
1.10、本采购项目包括照明系统动态演示内容的初步编制。
a) LED照明演示系统的节目内容初步编制;
b) 投影演示系统的节目内容的初步编制。
c) LED与投影演示系统的节目内容协调。
1.11、本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系统集成。
a) 照明场景与总控系统图衔接调试;
b) 演示系统与总控系统的主从关系调制;
c) 设备回路定时或设备问题回馈与总控系统的调试;
d) 总控系统与城市智能控制系统的集成管理。
注:投标人投标时需配备相关灯具样品的开关电源、控制器、驱动等配套设备以备现场演试。
2、资格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2.1、营业执照(施工企业);
2.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3、税务登记证;
2.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5、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的职称证书;
2.6、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标书凭证;
2.7、投标人获得ISO认证;
三、售后服务要求
1、照明整体工程免费保修期为3年(含所有部件,包括易损件),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后抵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故障完毕,并能亮灯。从验收之日起,如未能履行所承诺的服务条款,每次扣质量保证金的10%。
2.灯具及配件不能正常使用,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灯具、光源及电器部份按投标书保修条款保修。
3.应积极配合招标方对所供产品进行测试。
4.供货方无需深化设计,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图纸。
5.供方保证长期供应合格的原厂生产的灯具配件。
6.中标人必须在项目本地设有常驻售后保障机构,有能力保证所承诺的售后服务及时到位。并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设备至验收合格之日起,非投标人生产设备按生产厂家标准保修;投标人自已生产的设备由投标人承诺保修条约,供货时须提交保修原件;线材类按生产厂家标准保修;软件类按投标人提供保修条约,非投标人自主产权软件,在供货时须提交产权人的承诺原件。
7.中标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用户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用户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工作;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必须用中文授课, 除非有其它的协议规定;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并在合同签定后征得用户单位同意后实施;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要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负责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常见问题的解决。
8.货物保修应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验收条件
1.招标人将在中标人完成设备调试后成立专家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条款及附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对货物进行验收。
2.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灯具抽样送往福建省中心检验所检测,对抽样送检所发生的合理消耗以及检测费由中标人承当(抽检比例为:清单中a类灯具每种灯具都要抽检,中标人交货试灯合格时能够提供省级以上中心检验所检测报告的按千分之一抽检,中标人交货试灯合格时不能够提供省级以上中心检验所检测报告的按百分之一抽检;b类灯具,不论有无检测报告,一律按照b类全部灯具总量千分之一抽检)。委托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罚款、退货处理或者由招标人指定品牌,差价由中标人承担。
3.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我国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招标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和采购合同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及有关手续。
4.结构、外观、制造、装配材料及工艺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招标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换货或退货。
5.在招标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与本批招标货物报价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对图纸中所有采购清单项目进行投标,不得将其内容拆分进行投标,拆分投标或漏项投标无效。报价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若总价和单价合计有误,以单价为准,大写和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并且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不能有二个或多个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其内容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安排、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说明、与其他专业配合协调的方法,以及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措施等。
3、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人对已完成的工程、周边构筑物及其他部门相邻地下管线不能造成损坏,且应及时向采购方了解道路地下管网的分布情况,避免因施工原因影响各类管网的正常运行,否则由此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总价应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安装调试、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厂家同期相关的无偿(有价)的促销、售后服务等费用。
5、投标方应详细说明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在《货物一览表》上应详细列出货物的所有参数指标,不详细编写可能导致评委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7、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上述价格变动中标合同总价不予调整。属采购单位合理的更改(以设计变更通知为准)造成的工程量增减超出投标总价3%(指招标范围延长或减短),则按实际调整变更结算(变更部分工程量需送有关部门审核,),投标人不能因此拖延工期。
六、设备交货与安装调试
1、交货。
1.1签订合同后,5日内中标人必须将所有灯具样品提供一套给招标人、设计单位进行试灯,如样品试灯不合格的中标人可以在5日内更换样品进行试灯,所有试灯合格灯具样品由招标人封存用来验收;如中标人提供的灯具样品再次不合格,或中标人不提供灯具样品供招标人进行试灯,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指定的合格产品进行采购及安装,差额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2 样品全部试灯合格后60日内设备全部运抵现场且安装完毕。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招标方将与中标方共同开箱验收,如中标方届时不派人来,则验收结果应以招标方和当地商检人员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中标方应提供主要设备厂家供货证明。
2、安装和调试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在合同签订15日内必需对所有地下管线工程量的施工且完工。
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中标方提供。双方应协商制定工程进度表,中标方负责按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
设备调试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调试前应提出完整的调试计划并经采购人确认,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中标方有责任对采购方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中标方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验收。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汇入招标人帐户方式或供货商的履约保函方式提供。
八、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0%工程款。
3、结算自审定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款的85%。
4、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签署了免费保修书后,按合同结算总价 1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免费保修时间满后无其他质量问题15日内付清。
九、专利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合同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的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损失。
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所有损失,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用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十、招标废标界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2、投标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内容超过投标企业经营范围。
4、未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5、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附件2: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要求和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评分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各投标人的设备性能、售后服务及商务优惠、投标报价等分项内容进行定量综合评估打分,最终根据各部分分数汇总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的得分,则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则按技术质量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报价和技术质量得分均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评委无充分理由认定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仍然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能保证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具体的分值比例见下表:
1.投标产品的价格分(价格权值为40%,即满分为40分)
报价部分总分40分,占评标总分的40%。入选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方法计算其得分(分数计算过程均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
(1)、按下列公式计算出各入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折算值(即D值):
D1+ D2 + ……Dn
D =————————— ×0.97
n
其中:D1、D2 ……Dn—各入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n为入选投标人的数量。
(2)、各入选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得出:
|(D1、……Dn )– D |
报价得分= 40- ————————----------×100×Q
D
注:
① 、Q为折价分值, 当投标报价> D时,Q =0.2;当投标报价≤ D时,Q =0.1。
② 、D1、D2 ……Dn为各入选投标人投标报价。
③ 、报价部分得分少于0分的,以0分计。
本次采购均设有最高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仟零贰拾伍万伍仟玖佰捌拾陆元整(¥********元)。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价格为零分且不参与D值计算,且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技术标二评分表(标准分为16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评定分值
1 企业实力及产品品牌知名度 3分 企业实力较强、产品知名度较高 1-3分
企业实力一般 ,产品知名度一般 0-1分
2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2分 3000万(含)以上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0-2分
3 LED特殊要求 2分 投标人经营范围具有LED景观智能系统工程项目,(考虑LED售后保障)。 0-2分
4 同类工程
施工经验 2分 200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政府投资的类似本次招标项目景观工程、合同总价在1500万(含)以上的业绩的且有合同证明及竣工验收证明,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满2分。 0-2分
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1分 有 0-1分
安全管理体系 1分 有 0-1分
环境管理体系 1分 有 0-1分
6 组织机构和
专业技术力量 1分 较强,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
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不得分 0-1分
7 工期质量承诺 1分 满足招标文件、承诺较好 0.5-1分
满足招标文件、承诺一般 0分
8 售后服务 2分 在福建省内设有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根据售后服务优惠条件在0-2分进行打分。 0-2分
2.技术标一评分表(标准分为44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评定分值
1 施工方案 10分 施工部署完善,劳动力安排合理。 2
施工、安装工艺明确 2
施工秩序科学、施工顺序合理。 2
计划开竣工工期和施工进度明确、合理,施工网络图或者横道图齐全 2
照明系统调试 2
2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4分 根据体系、项目人员、使用设备、措施的情况在1-4分进行打分。 1-4分
3 文明施工、雨季施工及环保 1分 根据文明施工、雨季施工及环保情况进行打分 1分
4 安全生产措施 2分 根据安全措施情况进行打分 2分
6 样品 20分 投标人需提供10种或10种以上灯具样品,其中序号1至序号10为必须提供的样品,提供不足不得参与评标;
从序号11至序号25的灯具中,提供其中10款(含)以内样品灯具,每款得1分,超过10款样品灯具的,每款得2分,满分20分;
提供的样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得分。 0-20分
7 检测报告 4分 提供投标灯具的检测报告至少20种,根据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的数量分三个级别,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其他满足招标要求的得1分。 1-4分
8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3分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打分 1-3分
★注:
1、以上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书、证件等资料须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职员,以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
3、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所有复印件进行核查,如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且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而且本次采购不再追加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提供的灯具的检测报告至少提供20种,所有的灯具检测报告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设计要求。
5、投标人必须对评分要求的内容详细列表说明。
第四章、合同主要内容(供参考)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全称)
乙方(供货单位): (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文件及相关的补充说明、乙方的响应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设备采购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1.本文件及相关的补充文件;
2.乙方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文件;
4.技术规范及计价规范(含招标文件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5.图纸(含招标文件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6.标价的采购项目清单;
7.承诺书;
9.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有关采购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货物
1.采购清单
设备名称及其型号、配置等技术要求和数量、价款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 “报价一览表”的形式另附清单。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2.货物质量及安装施工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执行国家和福建省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
采购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约定: 。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对设备包装:
1.1设备应密封包装。包装适应长途运输,能防潮、防震、防锈、防磁等。
1.2每件包装上应用不褪色油墨清晰标明件号、长宽高尺寸、毛重、净重、起吊位置、及“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
2.技术资料:发货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将下列资料一整套与货物一同装箱,运交甲方:CQC或3C认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报告、安装说明书、生产许可证、保险公司保险证明以上资料如有应尽量提供并为中文书写。
3.设备质量:
3.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按投标时所承诺的设备及服务,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符合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提供设备在正常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自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光源电器 年免费保质期、灯具及控制箱 年免费保质期。
3.2在免费保质期内出现任何货物质量问题,都由乙方免费维修并免费更换货物及主要配件。
4.设备安装及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安装质量等级:合格。
第四条 合同金额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及安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等)、代理费、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国外原装进口产品不含关税及增值税,甲方提供免税手续)。
3.合同总价款在采购货物清单有变更时(变更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变更),结算时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实际数量与中标单价计算确定。
4.在项目完工综合验收前,乙方在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5.在本合同实施期,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均不作调整。
6. 在合同实施期采购清单如有变更设计且材料在清单内没有的,按采购方近期(指近6个月内)招标项目的相应中标单价计算,若采购方无相应单价可套用,则按莆田市路灯管理处近期(指近6个月内)招标项目的相应中标单价计算,若上述都无单价可套用,则以实施期的市场调查价×(1-投标优惠率)计算该项目单价。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0%工程款。
3、结算自审定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款的85%。
4、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签署了免费保修书后,按合同结算总价 1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免费保修时间满后无其他质量问题15日内付清。
第六条 交用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方式:一次供货。
2.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起6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3.交货地点:设备安装所在地。
第七条 验收
1.招标人将在中标人完成设备调试后成立专家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条款及附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对货物进行验收。
2.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灯具抽样送往福建省中心检验所检测,对抽样送检所发生的合理消耗以及检测费由中标人承当(抽检比例为:清单中a类灯具每种灯具都要抽检,中标人交货试灯合格时能够提供省级以上中心检验所检测报告的按千分之一抽检,中标人交货试灯合格时不能够提供省级以上中心检验所检测报告的按百分之一抽检;b类灯具,不论有无检测报告,一律按照b类全部灯具总量千分之一抽检)。委托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罚款、退货处理或者由招标人指定品牌,差价由中标人承担。
3.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我国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招标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和采购合同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及有关手续。
4.结构、外观、制造、装配材料及工艺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招标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换货或退货。
5. 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设计文件、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现行规范;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采购文件的规定。
6.货到初步验收: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人员与乙方共同进行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验收合格的保证),货物经初步验收后交由乙方自行保管。
7.安装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及以上标准 。
8.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所有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均须监理、设计等工程师及甲方派出的现场代表验收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承包人应先通知监理、设计等工程师及甲方派出的现场代表事先做好准备,并保证监理、设计等工程师及甲方派出的现场代表有机会和合适时间进行检测,除监理工程师、设计、甲方派出的现场代表认为没有必要并就此书面通知乙方。
9.调试、试运行
调试、试运行费用的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款中,发生的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由于非设计原因引起试车不合格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返工及重新调试、试运行的所有费用,同时工期不予顺延。由于设计原因达不到要求的,其重新调试、试运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0.最终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后,由甲方负责联系相关管理部门,与乙方按规定标准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验收在所有清单项目满足验收条件后三个月内组织进行。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乙方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响应时间为 小时内。
2.免费质量保证期为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 。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维修人员在约定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为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负责提供替代设备。
3.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维修及零配件供应,软件的免费升级,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修理,否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甲方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1.2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1.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2.项目经理
甲方可根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需要,确定是否需要项目经理,若有需要,乙方应无条件委派与本项目特点相应并具有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并报甲方备案。
3. 甲方工作
3.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货物具备安装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项目现场已具备施工安装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安装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承担接入费用;如需临时装设水表、管道、自备发电机等,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项目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满足开通条件。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结合有关部门现场交底。
(5)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
3.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 。
4.乙方工作
4.1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表给甲方及监理人;并于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度统计报表及进度计划表(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证)。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现场的安全防护及安全保卫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乙方负责对施工安装场地的交通、环卫、噪音等管理,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5)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在竣工交工前的保护,并承担其费用;因甲方原因引起除外。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根据交底等资料,乙方应在施工中,保护好周围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已完成或尚未完成的产品的安全,否则一切损失自负。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乙方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做到材料堆放整齐、余土及时外运;同时应文明施工。如今后现场检查发现场地卫生不到位,每次交纳违约金200元整。交付使用前现场施工场地须符合验收标准以上。
(9)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违约责任:
1.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内付清。
1.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1.3乙方无能力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3000元违约金(逾期的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按无能力交货处理)。
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1 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或与投标样品不相符;
2.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
2.3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2.4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2.5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3.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
4.因货物质量问题或乙方本身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误按3000元/天累计赔偿,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限为合同货款的5%;其它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按上述2.2款执行。
5.因乙方原因,货物或安装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或返工以达到质量要求,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同时赔偿甲方每次3000元整。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 索赔办法
如果出现设备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
1.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
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
3.调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换件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4.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的数额。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烈度7级以上地震、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第十三条 特约规定
1.乙方在合同服务期间,涉及一切安全问题自行负责;施工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和现行规范要求。
2.本合同项目范围为:
因甲方通知的合理货物增减,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结算时根据项目实际安装货物清单乘以相应中标单价计算确定,超出投标总价3%的按实结算。但因乙方超出项目范围(含变更通知)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3.乙方应负责货物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4.乙方应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设备至验收合格之日起,非投标人生产设备按生产厂家标准保修;乙方自己生产的设备由乙方投标时承诺保修条约,供货时须提交保修原件;线材类按生产厂家标准保修;软件类按乙方投标时提供保修条约,非乙方自主产权软件,在供货时须提交产权人的承诺原件。
5.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用户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用户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工作;乙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要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负责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常见问题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则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2.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3.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市招标办备案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经营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见证单位(公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 投标单位全称:
2 实体性质(国有/私营)和上级主管公司(如果有):
3 投标单位地址:
传真: 电话:
4 创建时间/地点:
5 开户银行:
6 注册资金(人民币):
7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性别: 年龄:
8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
9 经营许可证(签署机关/时间/有效期):
我方在此确认上述表格内容的真实有效。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
投标函
工程名称:
致: 有限公司 (“招标人”)
1.1 在视察题述工程工地及细阅题述工程招标文件后,我公司愿意按前述文件以本表格第2条所列的标价和工期执行及完成各标段的题述工程。
1.2 我公司确认本表格第2条的标价被招标人接纳为合同总价后,只会按合同文件的规定作出调整计算最终的决算总价;任何没有合同依据的因素,皆不会影响已确定的合同总价。
1.3 我公司确认完全明白招标文件内的天数均为日历天数,并同意本表格第2条的工期被招标人接纳为合同工期后,只会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做出调整;任何没有合同依据的因素,皆不会影响已确定的合同工期。
2. 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RMB ); 投标工期为接收工地日起计的 .#日历天(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假期及恶劣天气的日子,及包括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
3. 我公司确认,本表格第2条的标价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条款要求下,根据我公司自身专业施工经验所报出的价格,其中已包括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及完成题述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及我公司进行企业正常经营所须之一切合理施工利润及需缴交税项。
4. 我公司确认,本表格第2条的标价和工期内已经考虑了遵循投标须知规定要求的开工日进驻现场执行工程所产生的任何工期及造价影响。
5. 我公司同意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回标截止日期起计三个月,即至 年 月 日,本投标对我公司有约束力,招标人可在有效期内予以接纳。
6. 直至双方另行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为止,本投标一旦被招标人在有效期内予以接纳,便构成有效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 我公司理解招标人有权接纳任何投标, 但却不一定接纳标价最低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也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
8. 我公司确认会在整个投标有效期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正确的执行投标活动;若我公司违背了第1条至第7条作出的承诺,招标人有权视为我公司的投标违约及行使投标须知条款内赋予他的罚没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之权利。
9. 我公司同意会在本投标获招标人接纳并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协议书后的5天内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格式及内容均会与招标文件内的样本相若。
10. 我公司确认本投标内已充分考虑了招标人及其工程顾问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已向我公司发出的所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及其相关费用。
11. 我公司确认,即使在我们的投标文件内注明有附加条款或建议等,除非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对投标工期及标价的影响,否则均视作仅供招标人参考用,不会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我公司确认已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妥并提交了一切所需资料。
注:#由投标单位自行提议及填写。
投标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姓名
职位
营业执照号码
施工执照号码
见证人签署*
姓名
职位
注:*见证人乃纯为见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签署本回标表格,并不包含其它特别身份或责任。
四、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内容概要 投标人承诺
1 投标报价的充分性 投标报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开工日期
3 竣工日期
4 质量等级
5 业主供应材料、设备
6 合同价款
7 付款条件
8 履约保函
9 竣工验收 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及有关要求
五、投标保函
六、技术标格式
技术标(一)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标(一)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1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劳动力计划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2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8小时为基础编制的。
临时用地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3
用途 面积(平米) 位置 需用时间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技术标(二)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标(二)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目录:
(一)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二) 财务状况表
(三) 类似工程经验
(四)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五)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六)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七)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
(八) 投标人认为要提交的其他
投标人一般情况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1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3、
……
10 作为总投标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投标人须填写此表。
2、投标人拟分包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4
(一)开户情况
开户银行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传: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过去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注:投标人请附上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类似工程经验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表5
1 合同号:
合同名称:
工程地址:
2 发包人名称:
3 发包人地址
(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 与投标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合同工程内容,如长度、高度、桩基工程、土方、混凝土浇筑的年完成量等)
5 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独立投标人 □分包人 □ 联合体成员
6 合同总价:
7 合同授予时间:
8 完工时间:
9 合同工期:
10 其他要求:(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
注: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不予确认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7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
在建工程情况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项目经理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8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9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10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
在建工程情况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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