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食盐辅助执法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2018年食盐辅助执法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食盐辅助执法购买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食盐辅助执法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469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1、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食盐监管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编办【2017】37号)、《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盐辅助执法政府购买服务试行方案的通知》(粤食药监局财【2018】4号)的规定,内容为:适行单一来源向广东省盐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购买2018年食盐辅助执法服务; 用途:为维持原盐政执法人员的稳定,确保我市盐业改革平稳过渡,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市场巡查登记工作,维护食盐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数量:预算金额469万元; 简要技术:对各级盐业公司未进入食盐安全监管机构公务员队伍的原主要从事盐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
拟定供应商名单:广东省盐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食盐监管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能知》(深编办【2017】37号)的规定;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盐辅助执法政府购买服务试行方案的通知》(粤食药监局财【2018】4号)的规定; 为维持原盐政执法人员的稳定,确保我市盐业改革平稳过渡; 随着放开食盐销售区域的限制,全国各省市的食盐都到深圳设点开展批发零售业务,以无证充有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日益增多,直接危及我市的食盐安全。为加强我市的食盐监管,仅依靠现有的执法人员远远无法满足市场监管需要,故需要采购食盐辅助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市场巡查登记工作。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1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