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一期项目设计三次招标公告
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一期项目设计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镇建招告字【2018】05号
1、本招标项目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一期项目,已由镇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发[2017]4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阳市源盛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PPP模式融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丰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茹河南岸中盛产业园东部
2.2工程规模: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CASS反应池、鼓风机房、纤维转盘滤池、消毒池、污泥贮存池、污泥脱水机房与污泥堆棚、加药间、厂区道路、厂区绿化。同时配套污水厂建设排污管网,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沿规划道路铺设,管网长度4546.84米,管径DN400、DN6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检查井114座。项目总投资3010.46万元。
3、资金来源:PPP模式融资及地方自筹
4、项目批复:镇发改发[2017]426号
5、招标内容:
5.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5.2设计周期:30天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6.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
6.4投标人2013年10月29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6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7、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7.1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17时。
7.1地点:镇原县财政局办公楼406室
7.3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业绩;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4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5时00分。
8.2递交地点:镇原县财政局一楼124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阳市源盛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中盛产业园东侧)
联 系 人:杨小春
联系电话:189*****43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丰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2单元602室
联 系 人:何悦
联系电话:181*****104 ****-*******
2018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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