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全省一体化实验室平台建设单一来源公示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全省一体化实验室平台建设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招标编号:
采购人: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万元)450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全省一体化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一期)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项目名称: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全省一体化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采购货物内容说明: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全省一体化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建设,包含正在运行的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与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系统集成,及其他各地州药品检验机构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实施。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甘肃省药检院LIMS系统、兰州市所LIMS系统均为北京三维公司承建及运维,三维公司掌握系统框架、系统底层的源代码,且对甘肃省院的现有管理业务流程、功能结构、数据结构熟练掌握,无论是升级改造还是集成应用均可以实现。

2、本项目涉及甘肃省一体化系统的建设,北京三维是目前唯一一家在国内药检行业有全省一体化实施经验的供应商,全省一体化的实施经验丰富。河北省、重庆市全省一体化项目均为北京三维公司实施。

3、由于原有系统的底层框架、源代码、数据结构等核心数据归北京三维所有,其它软件厂商无法承接此次项目,为降低项目风险,减少采购成本,保障项目实施期间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和检验数据安全,确保检验业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拟由北京三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甘肃省一体化系统的建设工作。

五、采购预算:450万元整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北京三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七、论证专家意见:

专家1:姓名:赵子文 工作单位:兰州理工大学

本项目是在甘肃省药检院在2016年5月建设的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和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的基础上,升级改造为全省一体化工作台,升级涉及所有关键部门的业务搜集和管理工作。对原有架构进行升级,原有数据转换,对原有数据导入、迁移与数据中心汇总,并对地市级检验机构进行推广应用。

本次升级改造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对业务熟练和专业性要求高,综合要求严格。为了确保本项目能更好地按时保质保量顺利实施,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甘肃省药检院LIMS系统和兰州市所LIMS系统的原服务商北京三维公司承担。该公司完全掌握原系统的架构,底层源代码,对现有管理业务流程功能结构,数据结构熟悉,可以更好的保持系统的一致性、兼容性、统一性,有利于保护信息安全和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安全、稳定、持续的运行,可以节省升级改造的成本。

专家2意见:姓名:张俭勇 工作单位:兰州市统计局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需要对已建设的LIMS系统进行升级扩容,并在此基础上建成金省药品检验一体化平台,全面实现甘肃省全省药品检验实验室信息管理的信息化。该项目包括原有架构升级,原有数据转换,导入及汇总。专业性要求高,涉及敏感数据的处理,而且建设期间上线业务不能中断。项目是在已有平台上的升级改造。由于原有系统的底层框架、原代码、数据结构等均己确定,无法变更,故项目不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具有唯一性和特殊性。从降低项目风险,减少釆购成本,保障系统数据安全的角度出发,项目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原LIMS系统的建设、服务供应商北京三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公司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和技术力量,熟悉项目业务流程及相关功能模块,是目前唯一一家在国内药检行业有过全省一体化平谷实施经验的供应商,由该公司实施本项目,可以保证新旧系统之间的无缝切换运行,保证原有数据安全,降低建设风险,节约建设时间。

专家3意见:姓名:韩冰 工作单位:甘肃省农检中心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所购置一体化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一期),主要用于全省药品检验数据大集中,检验检测业务分布式应用。该平台建设是在省药检院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扩建、升级,以满足全省省级、市级18个药品检验机构使用。为了保证系统的兼容性,以及与原有数据的有效对接,必须由原两个已建成的正在运行的实验室管理系统承建方北京三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为了保证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有效开展工作,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4意见:姓名:陈军 工作单位: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所提出的全省药品检验一体化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包含甘肃省院药品检验系统的升级与已建成的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信息系统的集成及与各市州实验室的应用等。因原系统由北京三维公司开发、承建及运维,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可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专家5意见:姓名:高录林 工作单位:甘肃赛莱律师事务所

本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不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方代表:申亮

电 话: ****-*******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九、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卜向峰

电 话:****-*******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 日


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 一体化 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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