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户外擎天柱及电子屏普法宪法宣传单一来源公示
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户外擎天柱及电子屏普法宪法宣传单一来源公示
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户外擎天柱及电子屏普法宪法宣传单一来源公示
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就户外擎天柱及电子屏普法宪法宣传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216000元,拟成交供应商为临汾市尧都区新视通广告有限公司。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根据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决定,拟租用临汾市解放路(财神楼十字路口)户外大屏广告宣传屏及临汾高速口出口朝北户外广告牌:
1.临汾市解放路(财神楼十字路口)户外大屏广告宣传屏,该位置属于临汾市经济中心及政治文化中心,也是我市的核心商业中心,车流人流较大,该区域人员驻留时间较长且流动性大,有利于扩大普法宣传广告信息传播范围;
2.临汾高速口出口朝北户外广告牌,本广告牌位于临汾高速出口绿化带内,处在临汾、浮山、吉县口的分叉口处,地理位置相当优越,每天人流车流量相当大,每天人流量3万余次,车流量3万余次,有利于扩大普法宣传广告信息传播范围;
上述两处广告牌经营权均隶属于临汾市尧都区新视通广告有限公司。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华洲路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毕先生137*****777
邮编:041000
监督机构: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南街41号
电话:****-*******
邮编:041000
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
2018年11月20日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项目名称 | 户外擎天柱及电子屏普法宪法宣传 | |||
项目 清单 | 1 | 临汾市解放路财神楼十字户外LED电子屏 | ||
2 | 临汾高速口出口朝北户外广告牌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汪宁 | 技师 | 临汾电校 | ||
秦军民 | 高工 | 临汾市金洋州地产 | ||
梁志强 | 高工 | 弘泰城建集团公司 | ||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 根据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决定,拟租用临汾市解放路(财神楼十字路口)户外大屏广告宣传屏及临汾高速口出口朝北户外广告牌: 1.临汾市解放路(财神楼十字路口)户外大屏广告宣传屏,该位置属于临汾市经济中心及政治文化中心,也是我市的核心商业中心,车流人流较大,该区域人员驻留时间较长且流动性大,有利于扩大普法宣传广告信息传播范围; 2.临汾高速口出口朝北户外广告牌,本广告牌位于临汾高速出口绿化带内,处在临汾、浮山、吉县口的分叉口处,地理位置相当优越,每天人流车流量相当大,每天人流量3万余次,车流量3万余次,有利于扩大普法宣传广告信息传播范围; 上述两处广告牌经营权均隶属于临汾市尧都区新视通广告有限公司。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
专家论证意见 | 专家1 该项目位置合理,人流、车流量大,信息传播范围广,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汪宁 | |||
专家2 根据单一来源申请理由,上述两位置广告牌子经营权隶属于临汾市尧都区新视通广告有限公司所有。采用单一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秦军民 | ||||
专家3 根据申请理由,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之规定,拟同意在临汾市尧都区新视通广告有限公司采购。 梁志强 |
山西博丰润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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