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办公大楼装修 招标公告
公安局办公大楼装修 招标公告
2018-11-22
石屏县公安局办公大楼装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HHZB********
一、采购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石屏县公安局的委托,对石屏县公安局办公大楼装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石屏县公安局办公大楼装修
2、招标编号:HHZB********
3、采购内容:办公大楼装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内明细表)
4、采购预算:*******元
5、项目地点: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公安局
6、工期:50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售后服务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为3年。装修所使用产品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产品规定执行,免费安装调试。在质量保修期内,维修响应时间为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
9、付款方式:以采购合同内容为准。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任意1个月税收缴款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2018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局或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过1项以上(含1项)和本项目采购需求相似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为准。
3、信誉要求如下:
(1)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近一年内未发生质量验收不合格;近一年无转包行为。
4、本次招标需缴纳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6日,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工作日)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异龙小学7号商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书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上午09:00分
2、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厅
3、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持CA锁到开标现场导入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屏县公安局
联 系 人:许奇志
电 话:****-*******
地 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7号
联 系 人:王媛
日 期:2018年1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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