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保护及旅游设施建设一期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遗址保护及旅游设施建设一期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门山地震遗址保护及旅游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门山地震遗址保护及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己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审[2009]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龙门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13%,招标人自筹87%,招标人为四川龙门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园林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2009]14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小鱼洞镇、白鹿镇。
2.2计划投资:约500万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 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同时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2007年以来至少具有3个(其中至少1个省内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彭州市建设局2楼“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省外企业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彭州市建设局2楼“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龙门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彭州市天彭镇花园路117号
邮 编: 611930
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2楼
邮 编: 610031
联系人: 顾先生
电 话: 028-********
传 真: 028-********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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