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招标公告

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招标公告

招 标 邀 请

受辽宁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不明信号追踪定位站购置及沈阳、抚顺、丹东和锦州市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不明信号追踪定位站购置及沈阳、抚顺、丹东和锦州市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购置

2.招标文件编号:LNZC********

3.采购项目需求:

01包 辽宁省沈阳市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四期工程)由监测和测向频谱处理器、监测和测向天线、集成与控制设备、远程控制及联网设备、系统软件和电源设备等组成;

02包 辽宁省抚顺、丹东和锦州市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二期工程)建三个固定监测测向站。每个固定监测测向站由监测系统(含接收机及监测天线)、测向系统(含测向处理器及测向天线)、控制系统、供电系统、远程遥控遥测系统和数据通讯系统等组成;

03包辽宁省不明信号追踪定位站,7套。每站含含高性能越野吉普车1台,车顶架装测向天线和监测天线各1套;车内主要配置监测接收机和监测测向接收机各一套,数字测向机一套,手持定向天线1套,控制系统和电源系统等。

本采购项目共分3个合同包。投标人可投1包或多包,但投标人对所投包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01、02包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不低于500万元;03包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不低于1000万元;

3.投标人所投系统部件监测测向控制处理器、一体化无源天线,须有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授权书(01包);

4.投标人所投系统部件测向控制处理器、监测和测向接收机及监测和测向天线须有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授权书(02包);

5.投标人所投系统部件便携监测接收机、监测测向接收机、数字测向机、测向天线及手持定向天线,须有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授权书(03包);

6.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10年5月31日—2010年6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邮箱:lnzc11111@126.COM 密码:********;或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10室领取。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下载的招标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投标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或报价。

投标保证金金额: 01包2万元;02包4万元;03包10万元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6月 21日16:00(北京时间)

l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A0512财务室。

l 也可以通过银行汇款:

l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l 账 号:****************0118(保证金)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0年6月25日9:00 (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世欣

联系电话: 024—********

传 真: 024—********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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