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快速路(二期)A段工程第四监理合同段(监理)招标公告
南坪快速路(二期)A段工程第四监理合同段(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二期)A段工程第四监理合同段(监理)
发布日期 2010-5-31 9:00:00 到 2010-6-4 17:00:00
信息内容
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其它工程
项 目 编 号:********090003
项 目 名 称: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二期)A段工程
工 程 编 号:****************2
招标工程名称: 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二期)A段工程第四监理合同段(监理)
工 程 地 址:跨沙河东路、龙井路及龙珠大道
建 设 单 位: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连萌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0*****704
计划总投资:270000.0000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120.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第4监理合同段承担南坪二期A段工程(平南铁路公司代建部分除外)机电工程及B段第7合同段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变配电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监控、通信系统工程、隧道消防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9月1日 至 2011年9月1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5月31日09:00时 至 2010年6月4日17: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项目经理--无);
拟派项目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申请人是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
3、独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不含临时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公路机电工程专项资质。
4、任职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交通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资质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资质证书。
5、无不良行为记录(来未被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企业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交企业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原件核验,并提交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身份证核验,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另: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福田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11、12号窗口递交下列投标报名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3)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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