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勘察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依据房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指挥部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采购计划编号:********
1.2项目名称: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勘察项目
1.3项目预算:160万元
1.4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以下内容:
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勘察服务垃圾处理厂14座、垃圾中转站23座)项目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文件。
1.5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2.4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勘察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2.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2.6企业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相关行贿犯罪记录。
2.7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3.1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6日上午11:30时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照常),由受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4.2资格预审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社保证明;
(5)、开户许可证;
(6)、2018年度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
(7)、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类似的项目业绩(以有效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8)、“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9)、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三项)(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于资格预审会议现场审核,另提供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合装一个档案袋内,需密封完好并在封面注明“资格预审原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项目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4.3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11月26日14:30整。
4.4资格预审地点: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18年11 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也可获取)。
(2)获取地点: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房县支行办公楼五楼)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9.联系电话:
(一) 采购人: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指挥部
地址:房县城关镇陵西大道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银行房县支行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汪丽君
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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