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救援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招标公告
养护救援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招标公告
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等项目养护救援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备案编号:HBZX-201808JT-078002
1.招标条件
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括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项目、湖北恩施至重庆黔江高速公路宣恩至咸丰(鄂渝界)段项目、利川至万州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交通[2011]2号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恩施至重庆黔江高速公路宣恩至咸丰(鄂渝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交通[2010]1517号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利川至万州高速公路湖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1]1258号文)批准建设。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企业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北高路鄂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养护救援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86.135 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通车时间为2014年12月。
湖北恩施至重庆黔江高速公路宣恩至咸丰(鄂渝界)段项目路线全长70.912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通车时间为2014年12月。
利川至万州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路线全长42.109 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主线共设桥梁3405.9m/20座,其中,大桥2761.8m/11座、中桥641m/9座(含主线分离式立交桥)、涵洞40道;设隧道22293.5m/13座,其中,特长隧道9923.0m/2座、长隧道10702.5m/7座、中隧道610.5m/1座、短隧道1057.5m/3座。通车时间为2017年12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采购内容、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3:养护救援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采购清单。
交货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境内业主指定交货地点;交货时间:预计2018年12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他伴随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所列资质条件和信誉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提出投标申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取得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1个标段,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的其余投标人的名次依次递补。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 11月 23 日至2018年 11 月 30 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不统一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2月14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1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10 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高路鄂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73*****32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
传 真:***-********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
附录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要求)
标段号 | 资格要求 |
XFCG-1 |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
XFCG-2 |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
XFCG-3 |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为所采购清单中电动剪扩钳、液压破拆工具组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厂商对电动剪扩钳、液压破拆工具组的授权。 |
XFCG-4 |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为所采购清单中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厂商对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的授权。 |
附录二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XFCG-1~XFCG-4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为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重大安全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黑名单,且未出现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 |
注:1、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的截屏资料(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2、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和“企业信用状况”。
附件2:评标办法
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等项目养护救援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采购
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等项目养护救援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采购招标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及《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等项目养护救援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采购招标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第三条 评标工作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第四条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第二节 组织机构与评标程序
第五条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交通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7人,其中抽取评标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第八条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 资格审查;
2. 初步评审;
3. 详细评审;
4. 澄清(如有);
5. 推荐中标候选人;
6. 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节 资格审查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依据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十条 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四节 初步评审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了单价、总价;
(6)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规格均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且投标产品必须提供清晰完整的产品资料,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
(7) 投标文件仅有一个报价,未附调价函;
(8)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文字报价保持一致;
(9) 投标人未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0) 投标文件不应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9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 申请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其在不同标段投标函中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保持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取得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1个标段,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的其余投标人的名次依次递补。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不予通过初步审查,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五节 详细评审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投标人通过详细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1)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 投标人不得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 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5)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没有欺诈行为,没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投标弄虚作假;
(6) 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不予通过详细审查,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六节 投标文件的澄清
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或者补正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第七节 综合评分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第十六条 综合评分评审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适用于XFCG-1、XFCG-3、XFCG-4标段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评审: 35分 商务评审: 15分 投标报价: 50分 | |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除按投标人须知20.9条规定被宣布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投标人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 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和最低)。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和监督机关代表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
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技术评审评分标准 (35分) | 供货货物的技术规格 (20分) |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货物的技术规格及品牌品质一般,得12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货物的技术规格及品牌品质较好,得12-16分; 3、超过招标文件要求,货物的技术规格及品牌品质优秀,得16-2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15分) | 1、售后服务人员及服务网络保障(3分) 根据售后服务人员及服务网络保障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评分为1.8-3分 2、供货时间和质量保证措施(3分) 根据对投标人供货时间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评分为1.8-3分。 3、产品运输及安装(3分) 根据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运输及安装方案(方式)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评分为1.8-3分。 4、服务内容(3分)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提供针对性的培训服务、技术支持力度、提供配件质量,和其他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评分为1.8-3分。 5、售后服务(3分) (1)满足招标文件对质保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8分; (2)质保期外每承诺额外免费提供1年售后服务(含免费更换零配件)的加0.6分,本项最多加1.2分。 | ||
(2) |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15分) | 销售业绩(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 XFCG-1标段: 近5年有1辆类似抢险救援车或水罐泡沫消防车或正负压排烟消防车的供货业绩加1.5分,本项最多加6分。 XFCG-3标段: (1)近5年有4套类似电动剪扩钳的供货业绩加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4套类似电动剪扩钳的供货业绩加1.5分,不足4套不加分,本项最多加3分; (2)近5年有4套类似液压破拆工具组的供货业绩加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4套类似液压破拆工具组的供货业绩加1.5分,不足4套不加分,本项最多加3分。 XFCG-4标段 (1)近5年有10套类似空气呼吸器的的供货业绩加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套类似空气呼吸器的供货业绩加1.5分,不足10套不加分,本项最多加3分; (2)近5年有10套类似氧气呼吸器的的供货业绩加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套类似氧气呼吸器的供货业绩加1.5分不足10套不加分,本项最多加3分; |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 评标价=投标书大写报价 偏差率: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100×E1; (2)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100×E2; 其中:P为评标价所占权重分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E1=1.1; E2=1; P=50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
适用于XFCG-2标段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评审:50分 投标报价: 50分 | |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除按投标人须知20.9条规定被宣布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投标人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 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和最低)。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和监督机关代表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
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技术评审评分标准 (50分) | 供货货物的技术规格 (30分) |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货物的技术规格及品牌品质一般,得18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货物的技术规格及品牌品质较好,得18-24分; 3、超过招标文件要求,货物的技术规格及品牌品质优秀,得24-3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20分) | 1、售后服务人员及服务网络保障(4分) 根据售后服务人员及服务网络保障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评分为2.4-4分 2、供货时间和质量保证措施(4分) 根据对投标人供货时间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评分为2.4-4分。 3、产品运输及安装(4分) 根据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运输及安装方案(方式)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评分为2.4-4分 4、服务内容(4分)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提供针对性的培训服务、技术支持力度、提供配件质量,和其他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评分为2.4-4分。 5、售后服务(4分) (1)满足招标文件对质保期要求的得基本分2.4分; (2)质保期外每承诺额外免费提供1年售后服务(含免费更换零配件)的加0.8分,本项最多加1.6分。 | ||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 评标价=投标书大写报价 偏差率: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100×E1; (2)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100×E2; 其中:P为评标价所占权重分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E1=1.1; E2=1; P=50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
第八节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十八条的规定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向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只选取相应数量)。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资质、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因其他原因未通过评审的,则应视为参与了有效竞争,不应理解为明显缺乏竞争性。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九节 评标报告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2) 开标记录情况;
(3) 评标采用的标准和方法;
(4) 对投标人的评价;
(5)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保留意见,但应以书面方式在评标报告中阐述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第二十一条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标段:XFCG-1
序号 | 仪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抢险救援车 | 辆 | 2 |
2 | 水罐泡沫消防车 | 辆 | 2 |
3 | 正负压排烟消防车 | 辆 | 1 |
标段:XFCG-2
序号 | 仪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隧道双向行驶消防车 | 辆 | 1 |
标段:XFCG-3
序号 | 仪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手持式暴雪泡沫炮 | 台 | 4 |
2 | 无齿锯 | 台 | 4 |
3 | ★电动剪扩钳 | 套 | 4 |
4 | 气动起重气垫 | 套 | 4 |
5 | ★液压破拆工具组 | 套 | 4 |
标段:XFCG-4
序号 | 仪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空气呼吸器 | 套 | 40 |
2 | ★氧气呼吸器 | 套 | 10 |
3 | 消防头盔 | 顶 | 40 |
4 | 佩戴式照明灯 | 个 | 40 |
5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套 | 40 |
6 | 消防员呼救器 | 个 | 40 |
7 | 消防手套 | 付 | 100 |
8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根 | 40 |
9 | 消防腰斧 | 把 | 40 |
10 | 消防安全腰带 | 根 | 40 |
11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双 | 40 |
12 | 阻燃头套 | 个 | 40 |
13 | 抢险救援服 | 套 | 40 |
14 | 抢险救援头盔 | 顶 | 40 |
15 | 抢险救援手套 | 付 | 40 |
16 | 抢险救援靴 | 双 | 40 |
17 | 消防护目镜 | 个 | 40 |
18 | 救生照明线 | 套 | 4 |
19 | 移动式排烟机 | 台 | 4 |
20 | 空气充填泵 | 台 | 2 |
21 | 移动照明灯组 | 套 | 4 |
22 | 消防用热像仪 | 台 | 2 |
23 | 有毒气体检测仪 | 个 | 2 |
24 | 4G图文传输 | 套 | 4 |
25 | 通讯中继器 | 台 | 4 |
26 | 车载台 | 台 | 4 |
27 | 基地台 | 台 | 2 |
28 | 手持电台 | 个 | 12 |
29 | 消防水带 | 盘 | 60 |
30 | 水带接口 | 付 | 80 |
31 | 三分水器 | 台 | 10 |
32 | 多功能水枪 | 支 | 6 |
33 | 直流水枪 | 支 | 20 |
34 | 泡沫枪 | 支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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