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B幢工程招标公告

安置房B幢工程招标公告

1、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的荔涵大道福厦路口安置房B幢工程已由涵江区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建筑工程 结构质式: 框架结构
工程规模: 14325平方米层 数: 7层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量清单说明
投资概算:约13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荔涵大道福厦路口
要求工期:280日历天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人民币5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65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零壹仟元整(¥201000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6年 8 月 3 日至2006 年 8 月 9 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招标代理人: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邱先生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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