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第四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寿宁县第四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第四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审批[2018]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第四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寿宁县第四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寿宁县第四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寿宁县南阳镇南阳村
2.3建设规模:新建综合楼占地面积690平方米,建筑面积3950平方米,地上建筑6层,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400米标准型塑胶田径场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2.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含相关方案审批、施工图审查、预算等所需的第三方审核时间)为合同签订后90天,施工工期为270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360天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其中,田径场须在2019年7月前竣工。
2.5招标范围:寿宁县第四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设计任务书。
2.6质量要求: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不低于工程师职称。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除上述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其他人员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至多接受一个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派出,施工负责人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一方派出。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3.5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23 日08:00:00至2018年 11 月 27 日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www.ndggzy.gov.cn:8090/ndh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00秒;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可远程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95。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应从独立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第四中学
地址:寿宁县南阳镇寿宁第四中学
联系人:张钧、夏建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联系人:庄言、袁红菊、黄滨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编号)。
招投标监督机构: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
友情提示: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93-9515,QQ:********46、 窗口212联系电话:0593-2290-863。电子标书制作等网上招投标系统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95。
标签: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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