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桥南引桥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长江大桥南引桥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编号: ANJ180982-02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楼区长江大桥南引桥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已由南京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18]4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91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91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建设鼓楼区长江大桥南引桥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江大桥沿线
2.3 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实施内容包含长江大桥沿线4个小区及周边零散建筑屋顶、外立面、围墙、店牌店招及景观绿化环境整治;桥下3条道路病害处理、出新、排水、绿化工程;桥下空间修补、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小区出新总建筑面积20.13万平方米,共计32幢建筑;屋顶改造出新面积9100平方米;道路总长度1.1公里,整治面积1.26万平方米;桥下空间整治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
2.5 合同估算价:约20000万元。(含设计费:510万元)
2.6 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7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其中:设计30天,施工170天。设计开工日期:发包人通知设计开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开工日期:发包人通知施工开工后17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9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财务状况: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9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南京市建邺区所叶路18号振业园6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或设计负责人(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3)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11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或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内,原件现场核查,且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为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300万元及以上的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或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内,原件现场核查,类似工程的时间、设计费以设计合同为准且合同内容必须为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或小区出新整治工程设计;如申请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工程总承包工程承担设计工作,建设内容必须为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或小区出新整治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总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现场核查。如设计合同未标明建安造价金额,则申请人应提供立项批文复印件以及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内)
(3)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11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或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内,原件现场核查,且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为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否则不予认可)
5.6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11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或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内,原件现场核查,且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为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300万元及以上的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或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内,原件现场核查,类似工程的时间、设计费以设计合同为准且合同内容必须为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或小区出新整治工程设计;如申请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工程总承包工程承担设计工作,建设内容必须为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或小区出新整治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总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现场核查。如设计合同未标明建安造价金额,则申请人应提供立项批文复印件以及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内)
(3)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11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或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内,原件现场核查,且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为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否则不予认可)。
5.7财务状况:无。
5.8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9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1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1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工程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5家,取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开标,如果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5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1.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满分3分)
(2)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满分1分)
6.1.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满分3分)
(2)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满分2分)
(3)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满分3分)
6.1.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针对各小区现状,满足各小区出新要求。优:4分、良:3.2分、中:2.4分、差:1.6分,无:0分。(满分4分)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满分5分)
6.1.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满分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满分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满分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效果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满分1分)
6.1.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满分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满分1分)
6.1.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满分2分)
6.1.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分)
(1)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满分3分)
6.1.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评委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满分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评委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满分1分)
6.2投标报价(54分)
6.2.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4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1.2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6.3.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设计管理方案(1分):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3.3施工管理方案(2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4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3.5项目管理机构(3分)
6.3.5.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且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5分,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相关人员在其所属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05月至2018年10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6.3.5.2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5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相关人员在其所属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05月至2018年10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6.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投标工程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
2、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20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
3、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1月23日8时43分到 2018年11月30日8时43分为止
9.其他
9.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 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 )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 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贰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4楼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所叶路18号振业园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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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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