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新市支局营业厅外包项目的公开询价文件

德清县新市支局营业厅外包项目的公开询价文件

询价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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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名称:德清县新市支局营业厅外包项目的公开询价文件创建时间:2018-11-23 09:04:49报价剩余时间1天23小时21分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2018-11-24 09:01:59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18-11-2509:02:04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终止:
询价内容说明:德清县新市支局营业厅外包项目的公开询价文件采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盖章)】2018年10 月15日 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总则42.询价文件43.应答文件44.应答55.唱价56.评审57.采购结果确定58.合同签订69.采购代理服务费610.纪律和监督6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6第三章评审办法7评审办法前附表71.评审标准82.评审程序8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9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18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8 第一章询价公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就“德清新市支局营业厅外包”项目引商入店运营采购所需的标的物进行询价。本项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德清新市支局营业厅外包引商入店运营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引代理商进德清新市支局营业厅承包经营1.3本项目【可选用业务积分方式,完成年度标准积分106321分或选择同等价值房屋置换开门外店方式,至少配置营业员3人。】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明确列明供应商应满足的所有资格条件]:(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目投标。(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投标人须具备所通信运营商代理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包含:代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全业务或者代理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宽带、无线上网卡、ITV及相关产品的融合业务发展和话费收缴等服务或者在电信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电信业务)。2.1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2.2【产品资格要求】2.3【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代理商参加询价应答的]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询价文件获取3.1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4 日-2018年11月25日。3.2获取地点:湖州电信公司德清分公司。3.3获取方式: 电子邮件。4.应答文件的递交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书面递交。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18年11月26日09点30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4.3唱价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26日09点30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4.4.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注册5.1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5.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地址:德清武康中兴北路567号联系人:沈伟斌邮编:313000 电话:133*****556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账号: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盖章)】2018年11月20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项目概况(1)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133*****556(3)询价方式:?公开询价,□邀请询价(4)询价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联系方式:(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2.1.1询价文件的组成【询价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商务规范书、工作任务书、应答文件格式】2.1.3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询价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3.1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1、应答函2、廉洁承诺书3、报价表4、授权书5、营业执照复印件1-4份资料都需要签字盖章,第5份资料需要盖章,应答文件以文本方式递交,1正1副若应答方有其他资料,一起递交。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1)应答有效期为【30】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2)报价具体要求【在项目限价以内】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1)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2)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5日9点30分(3)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武康中兴北路567号】4.1.3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的其他情形【】5.1唱价时间和地点唱价时间:2018年11月25日9点30分唱价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武康中兴北路567号6.3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9】【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范围、分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价公告”。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价方式、询价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应答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价有关的费用。1.3保密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询价文件2.1询价文件的组成2.1.1询价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商务规范书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1.3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应答文件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3.3.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4.应答4.1应答文件的递交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4.1.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3)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5.唱价5.1唱价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5.2唱价程序唱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都应进行唱价。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5.3异议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审6.1询价小组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6.2评审原则询价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6.3评审程序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询价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询价小组应根据询价评审情况编制询价总结报告并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7.采购结果确定7.1确定成交供应商7.1.1采购人应在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7.1.3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7.2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8.合同签订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9.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形式评审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与营业执照审查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通信运营商代理经营资质审查开具增值税专票承若开具增值税专票承若书资格评审资格条件(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目投标。(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投标人须具备所采购设备的代理权资质和经营资质。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响应性评审实质性响应(可细分罗列)…………2.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投入营业员人数40营业员人数/最高营业员人数*40完成标准积分50积分/最高积分*50全天营业时间10全天营业时间(小时)/最高全天营业时间*102.3询价原则营业员配备+标准积分+营业时间+房屋置换=值最高者中标1.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评审程序2.1初步评审2.1.1询价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1)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应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3)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4)供应商有串通询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7)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3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2.1.4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2详细评审询价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计算。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乙方:为了有效发挥双方的优势,推广甲方的电信业务以及向甲方的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从而使双方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紧密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下简称合作网点)的经营权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期限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第二条:总则2.1、是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授权乙方对其经营管理,开展代理甲方全业务的营业网点。经营场所:,营业面积㎡。2.2、本协议所称的经营权承包是指:由甲方提供经营场所、装修和□空调、□演示柜、□摘机系统、□办公网络、□营业柜台,营业使用办公设备(物资移交签收清单随协议件,乙方有使用权,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其他营业设备和办公设备的添置以及维持运营费用、提供经营服务人员薪酬及用工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的资费标准、服务标准、服务模式等要求,向甲方的用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和受理甲方的业务,乙方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及考核。3.1、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成立的电信运营企业,有合法的经营通信业务的资格。3.2、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成立的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注册编号(营业执照):。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自行承担与法律相抵触的行为引起的责任。3.3、乙方根据本协议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服务,其权利仅限于合作网点,由乙方自行单独行使,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该权利或在其他地点或与其他方共同行使。3.4、甲方的授权系非独占性授权,即在乙方经营合作网点位置的区域内甲方仍有权授权其他方从事甲方的业务经营活动。第四条:合作的业务范围4.1、乙方承包经营的合作网点可开展如下业务和服务:移动电话入网、业务变更、业务查询新装固话、电信综合业务、e家等捆绑业务等宽带业务:新装受理、续费、报停等。电话卡、充值缴费卡销售及各类缴费业务开通增值业务、帐单查询/打印、漫游等业务与服务终端产品销售,手机补贴券业务业务咨询服务以及用户投诉处理4.2、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乙方承包的业务和服务内容,具体以甲方书面授权为准。4.3、乙方不得在合作网点内或以其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和甲方授权同意的承包范围以外的业务和服务。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5.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5.1.1、甲方有权委派名渠道经理或驻厅店长对合作网点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该业务指导员享有如下职责:(1)有权对合作网点的店面布局、格调总体设计、广告发布内容及形式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附加装潢、宣传及时拆除,以使之与甲方企业形象相协调;(2)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手段、业务开展、促销和宣传活动、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监督和考核,并有权督促己方及时改进工作以共同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营业环境;(3)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其它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或损害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并有权进行考核打分和处罚。5.1.2、甲方有权对乙方承诺的业绩进行考核。5.2、乙方享有如下权利;5.2.1、当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且乙方仍有意继续与甲方合作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5.2.2、乙方自行招聘合作网点的营业人员(经甲方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设定劳动岗位及职位、决定所聘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5.2.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在经甲方同意后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营销策略。5.2.4、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取得酬金。5.3.1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营业场地、门头背景装修以及其他开展业务所需的设备、宣传品、受理系统等。5.3.2当乙方因业务需要要求甲方提供合理的协助时,甲方应积极响应。5.4、乙方承担如下义务:5.4.1、乙方如果违反本协议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甲方有权按受到的损失额从违约和服务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并就保证金仍不足以赔偿的部分向乙方追偿。5.4.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5.4.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所知悉的甲方技术资料、用户资料、管理文件等不被公众所知悉且一旦泄露即可能对甲方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均属的商业秘密,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一经发现,可追究法律责任。5.4.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定,包括资费政策、客户资料完备性要求、客户投诉处理规定等。如因乙方没有与入网用户办理完整的入网手续从而直接或间接致使甲方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或使甲方在行使权益时受到限制,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商业秘密流失、用户资料泄密等后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佣金中扣除,如5.4.5、乙方对UIM卡、终端、充值卡等,采用“买断”方式经营。乙方在领取各类实物卡、发票等相关物品时,应当场验收,并妥善保管,如因保管不当造成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提卡过多造成严重滞销,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4.6、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业务专用发票用于其它业务使用(诸如手机、配件或其它通信器材等)。5.4.7、乙方如若需开展促销活动,须提前将促销计划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5.4. 8、乙方除办理甲方综合业务外,所销售的其它商品(包括手机、配件、通信器材等)均与甲方无涉,因销售该类商品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等)全部由乙方承担。5.4.9、乙方承担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5.4.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在合作网点运作过程中取得的运营经验。5.4.11承诺办理新入网用户必须执行实名制,严格遵守关于用户真实身份登记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履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义务, 必须做到人证相符、用户信息采集规范,录入用户身份信息时,按照要求查验用户身份证件,使用甲方提供的身份证识别设备自动录入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一证只能办理五号,并进行拍照留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发展二级网点,委托他人办理甲方业务;承诺严格遵守关于用户信息保护业务受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履行用户信息保密不得外泄,并定时上缴用户资料至甲方;承诺网点营业员受理工号必须实行实名制,即一人一号、人证相符,开工号营业员需提供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确保营业员与工号动态关联;承诺网点与电信公司内部系统相连的终端,必须采取统一防病毒措施,并不得接入未经许可的软件。若违反本条和国家实名制、防诈骗等相关规定,将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用户、甲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将承担全部责任。(1)对被工信部、省通管局、集团公司、省公司、公安等其他外部管理机构检查、投诉通报违规案例,一经核实,取消代理商在全省的合作,纳入代理黑名单。罚款不低于10000元。(2)对分公司自行暗访检查通报违规案例、12321举报涉嫌诈骗电话经核实违规受理,以及业务稽核发现违规代理网点,一经核实,取消该网点合作,关闭网点工号,并限制代理商新增网点,罚款不低于5000元。(3)对发生实名制登记违规行为的代理商解除合作关系,本地代理商列入本地黑名单并报备省公司。同时罚没代理业务风险保证金,停发佣金。第六条、甲方对乙方收入及业务发展的要求及考核办法6.1乙方承诺一年内产生标准积分_____分,考核权重___%。6.2、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按月度对乙方的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月度完成量考核指标为全年指标值的十二分之一。(1)如月度完成指标量≥80%,没有完成部分允许统筹到当季度考核。(2)如季度发展量低于季度考核量,没有完成部分按照规定标准扣罚,不可以跨季度统筹。(3)扣罚标准为:未完成部分按扣回。如一年内业务发展量没有达到指标值的50%,甲方有权提前结束承包协议,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收取,不再退还。(4)业务发展量为本门店发展量,其他门店量不得纳入其中,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样回访。6.3乙方营业员配置要求:营业厅营业期间保证名当班营业及销售员,在巡检中发现人数缺少,没有正常理由的,每次扣200元。6.4、终端上柜要求,乙方须确保承包期限内营业厅多款型号或款式以上的CDMA终端上柜销售,款以上无线宽带终端上柜销售,同时服从甲方的整体布局和产品陈列。指定机型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断货。甲方例行检查中如果没有终端库存的,每次每款扣300元。第七条:业务服务费支付条件及标准7,1 业务服务费按甲方现行标准支付并随甲方政策的调整而调整。乙方应谨慎、勤勉地完成委托授权服务事项,甲方根据乙方经营业绩、检查考核结果和本协议的履行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服务费。乙方应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票,发票所涉及税费由乙方承担。7.2 服务费按照本协议中的实体网点为对象,业务服务费按实际完成情况以月为周期进行结算支付。乙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3 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服务费金额为含税价格,对服务费产生所属时间在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的,按照“净价+税点”执行;净价金额为服务费总额/(1+税点),税点为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费专票税率,按乙方实际纳税资质分别为6%、3%、0%。乙方提供给甲方支付服务费的帐户名称需与签约名称(营业执照)一致,如不一致,甲方有权在服务中扣除相应税金。7.4 对乙方在服务期内因乙方原因(违规或提前中止协议等)关闭网点的,甲方自网点关闭当月起停止支付网点关闭当月及以后的所有服务费。第八条:运营成本及费用8.1、 甲方负责提供合作网点受理业务的网络、网络设备(到上网的端口为止)、受理系统(软件)等方面的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8.2、 合作网点营业人员由乙方管理,薪金及福利待遇由乙方承担。8.3、在合作网点内开展业务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保险箱等)及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运营维护。8.4、营业场所附属的营业设备、设施的费用(包括电话费、水电费、安全设施费),以及日常的运营开支、杂费、酬金税费由乙方承担。8.5、协议期内出现设备无法使用由乙方进行更换,设备所有权归乙方,向甲方发起报备流程,原设备由甲方进行处理。8.6、乙方员工的服装必须按照甲方标准要求制作,服装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7、乙方应妥善保管、维护和使用合作网点内外甲方的设备、设施及相关物品,如发生上述物品毁损或丢失,乙方应予以赔偿。8.8、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进行促销活动、对外宣传等对外联系活动需事先经过甲方的书面批准,活动及宣传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8、9、甲乙双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清单进行盘点交接,县区销售部负责管理资产交接表。协议期结束后,甲方对厅内资产再次进行盘点,由县区销售部上报市公司,完成交接。第九条:房屋使用9.1、承包期间共用部位或公用设施损坏,如因乙方擅自改建、拆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后果。乙方需要装修必需向甲方提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9.2、承包期间乙方应建立值班制度,配备相应的值班人员,一旦出现盗窃、失火等事故,一切后果自负。9.3、因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各类文明、卫生、消毒活动的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并按有关活动内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承担门前三包等一切社会上的收费。9.4、乙方应及时负责清理,确保场地整洁,做好日常的清洁工作。第十条:服务标准及资费标准10.1、鉴于乙方根据协议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是代理行为,其提供的业务和服务的质量和价格等因素直接影响甲方的形象和声誉。因此,甲方有权按通行的业务和服务的标准(包括国家、甲方的上级单位发布的或甲方自行发布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乙方应遵照执行。同时,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标准。10.2、合作网点相关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有《浙江电信服务规范手册》和《湖州电信营业厅管理办法》、《实体渠道服务稽查手册》等。当有调整或增加的服务标准和规范或价格标准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10.3、外包支局厅根据《营业厅服务积分实施办法和积分细则》进行考核,若所在厅被评为红榜营业厅,按厅奖励500元/厅,若被评为黄榜,则按厅扣罚500元/厅。服务积分重点考核项有:营业厅即时测评满意度不低于95%;每月自助终端充值缴费金额不低于5万。具体考核细项见《营业厅服务积分实施办法和积分细则》。10.4、乙方按照甲方的标准招聘营业人员,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营业人员培训,培训所需的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营业人员通过甲方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营业人员上岗后,甲方根据市场及业务变化情况不定期组织进行操作规范、新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第十一条:现场管理及服务要求 11.1 、乙方应保持承包网点内布局合理标准,美观大方,舒适安全,空气流通,绿化适中,整洁干净;网点外保持一定范围的环境整洁。11.2、乙方应保持承包合作网点墙面挂有时钟和日历牌,配备便民设备(如老花镜、笔、纸)。 11.3、乙方应定期对VI 标识设施、办公设施、服务设施以及等各类设施的外表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保证各类服务设施、系统设备的正常使用。 11.4、乙方应督促营业人员在工作中随时整理工作台面的资料、物品,保持工作台面的整洁、干净。营业员形象与行为应符合甲方《电信营业厅营业员的日常服务与业务操作规范》。 11.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授权的经营范围和公布的业务资费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停办、推诿和调整资费。合作网点内不能从事与中国电信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11.6、乙方承包的合作网点应备有甲方提供的业务宣传资料,对己到期或破损的宣传资料要及时更换。11.7、乙方应在承包合作网点内设置红外线安全监控设施。并在营业柜台下方、隐蔽、方便的位置安装手动或脚踏式报警装置。11.8、乙方在合作网点营业服务设施的配备应满足甲方相应级别网点的服务功能及业务需要。11.9、甲方将不定期组织人员以“神秘顾客”暗访形式,抽查网点经营服务指标是否达标,并将抽查的结果在合作成果评定中作为依据。11.10、乙方应保证承包的合作网点与电信的业务解释口径和业务宣传内容保持一致。11.11、乙方应切实履行甲方制订的“首问责任制”,并根据“首问责任制”登记簿的细项,如实仔细地记录客户需求,并及时给予客户反馈。如属投诉类的,乙方营业员有义务按照湖州电信投诉处理办法及时解决客户纠纷和投诉并上报、反馈甲方相关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如属障碍报修类的,必须及时与甲方相关部门或相关责任人进行联系,尽快解决客户问题。第十二条:经营管理与处罚12.1、乙方合作网点承包经营的业务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业务受理规范办理各项业务,认真做好客户办理业务时实名制规范操作,身份证等证件验证及营业受理的录入工作。若因不仔细验证客户提供的各类证件,造成客户使用假证件、无效证件或手续不全办理业务的,将按100元每笔扣罚代办费,并由乙方承担甲方所受的所有损失。12.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资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扰乱市场秩序。否则将按擅自提高或降低金额的10倍扣罚代办酬金。12.3、乙方在经营中应仔细填写营业日报表,甲方进行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12.4、乙方在经营中应积极配合电信开展各种业务营销、促销和改善中国电信服务的活动,并做好市场的信息调查、反馈工作。12.5、乙方在经营中必须于当日或次日将客户原始资料与营业系统总客户资料进行核对,对营业系统中错误信息及时进行更改,未及时发现更改问题的将按20元每次的标准扣罚代办费,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12.6、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督促营业员每日将经手的各类原始资料(业务受理单、日结账单、客户档案、发票存根、等)进行收集整理,审核后按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形成原始资料档案,按规定周期将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管理部门保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资料、发票存根联等资料上交甲方相关部门,逾期则从代办酬金中按50元/天予以扣除。若原始资料遗失,将按100元每份扣罚代办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保管好甲方提供的电信业务代理所需的票据、单册、收费单据、业务宣传资料等,各种票据。12.7、乙方在经营中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关电信的业务通报、系统资料等各种商业资料,对不能保守客户秘密、企业秘密的视情节严重给予严厉的扣罚直至取消代办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12.8、乙方在经营中不得代办与甲方无关的业务和产品。如发现有此情况且甲方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改正的,视为违约行为取消其承包经营资格,严重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取消给予乙方的佣金;同时乙方应承担全额违约金:13.2、协议履行期未满,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或违反协议规定的;13.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更改合作网点格局、转让合作网点或缩小经营面积的;13.4、乙方违反协议约定,在甲方书面通知期限内仍未纠正的;13.5、乙方在协议履行期内,在服务、经营中出现违规行为,对甲方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损失或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包括媒体曝光、消费者协会处理、行政部门处罚等)。13.6、对甲方巡视、督导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业务要求,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加以改进。乙方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出现中国电信以外的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单页、海报、横幅等),一旦发现乙方需承担 250元/次的违约金;如果销售产品的,乙方需承担 2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发现乙方经营过程中违反甲方的业务操作规范、变相销售甲方的套餐或销售政策的,乙方应承担 2000元/次违约金。13.7、异常情况出卡(如用户大批量一次性购卡达20张以上的),乙方必须事先上报甲方下属分公司批准并备案,否则因此造成的该批次用户恶意欠费(如SP欠费)的由乙方按实承担赔偿责任。13.8、乙方不得越区销售或恶性窜卡,一旦确认则按计费认定标准 10元/户、实地查处按 20元/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9、乙方低于最低限价或高于最高限价销售甲方号卡或甲方套餐机的,按 500元/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高于充值面额销售充值卡或充值引起用户投诉的按 1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10、因乙方违约,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暂停其业务代理权及佣金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3.11、本协议约定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扣除的,乙方应在扣除后的一个月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一切争议,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裁定。 第十四条:协议的有效期限与终止14.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4.2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14.3 甲方上级管理部门的经营业务政策如有明确调整,并有正式文件下达,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4.4 协议终止结算方式:14.4.1乙方在终止协议时任何一项未清款项,甲方可在业务服务费中和风险金中抵扣,如乙方服务费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获得。14.4.2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协议各方如对本协议均无异议,并均有意愿续约,则可以重新协商续签新的协议。14.4.3 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协议期内所发展业务产生的后续佣金发放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其他15.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协议一致,可以更改,修订或补充协议。所有更改、修订或补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5.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订补充协议解决。本协议内容如与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相违背,以甲方上级公司规定为准。15.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乙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一、应答函二、廉洁承诺书三、报价表?一、应答函应 答函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我方承诺如下内容:1.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2.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3.我方在参与询价过程中根据询价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4.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相关的所有信息。5.如确定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日期:XX年XX月XX日?二、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致: (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询价,为保证询价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1.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2.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订立攻守同盟;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询价;4.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5.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询价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6.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价活动;7.不在办公场所、唱价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价的过程和结果;8.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9.不以低于成本报价;10.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XX年 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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