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招标公告

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招标公告


共和县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共和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委托,拟对共和县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睿澳竞磋(货物)2018-115号

采购项目名称

共和县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150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1个

各包要求

竞争性磋商内容:购置洒水车、洗扫车各一辆;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点击此处阅读)(下载更正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其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且所投车辆必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公告》目录内的产品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包号中的一个包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3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11/26 09:00--2018/11/30 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一号楼九楼1091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2/07 14:30

开标时间

2018/12/07 17: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一号楼九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共和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魏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宋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分行

收款人

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

其他事项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共和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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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污染防治设备 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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