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乡金紫村耿家院子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张家乡金紫村耿家院子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金紫村耿家院子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金紫村耿家院子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建设地点 | 昭化区张家乡金紫村三、四社。 |
实施时间 | 30日历天(2018年10月16日开工,2018年11月15日完工。 |
工程规模(或标准) | 新建道路3750平方米、文化广场200平方米、污水管网1747米、排水明沟1013米、化粪池2座、检查井31座、挡土墙288立方米、垃圾屋3座、硬化平台300平方米、地坝硬化702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资金。 |
其它 | 无 |
二、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 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金紫村耿家院子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三、竞选人资格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持下列证明、证件购取比选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公告方式及时间
(1)本竞争性比选公告采用以下两种形式公告:
1.在昭化区门户网公告。
2.在张家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LED电子显示屏幕公告。
3.在张家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张贴公告。
(2)公告日期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0日,为三个工作日。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10月8日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10月10日 18时截止。报名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人民政府项目办,联系人:王振权,联系电话:158*****116。
(3)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工程设计方案和合同样本(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方案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4)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元) | 比选保证金金(元) | 备注 |
/ | E.固定单价 | / | 60000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⑦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5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选单位与比选人签订施工合同,届时未签定施工的合同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
邮 编:628021
联系人:王振权联系电话:158*****116
传 真:****-*******
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8日 (公章)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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