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点对象监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点对象监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点对象监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fsganb********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点对象监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355103.32;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交警支队重点对象监管平台升级改造;人民币355103.32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交警支队重点对象监管平台升级改造 一项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8年1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8年1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参考格式点击下载)
3.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一种报名方式
1)如采用网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fsga@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报名咨询电话:****-********-***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磋商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购买磋商文件账号)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注意事项: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内部采购规范相关要求,已成功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失信,三个月内不得参与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累计两次的,将直接列入失信响应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再参加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重视!!!!!已成功报名确因不可抗拒力而未能到场投标,须于开标前一日明确告知,经同意后方可视为无失信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09时3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佛山市公安局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18年12月3日0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佛山市公安局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24日至2018年11月2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梅小姐 联系电话:****-********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03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邮编:528000
(三)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
联系人:梅小姐
联系电话:****-********
邮编:528000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日
招标
|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