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恒温水浴锅等(1810175-207)项目(项目编号:XLZB-2018-C-0115)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恒温水浴锅等(1810175-207)项目(项目编号:XLZB-2018-C-0115)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恒温水浴锅等(*******-***)项目 (项目编号:XLZB-2018-C-011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医科大学委托,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医科大学恒温水浴锅等(*******-***)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恒温水浴锅等(*******-***)项目 2.项目编号:XLZB-2018-C-011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明细:真空/压力双向泵(允许进口)台式高速大容量离心机(允许进口)台式高速大容量离心机(允许进口)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允许进口)小型台式高速离心机(允许进口)梯度PCR仪(允许进口)电泳仪电源(允许进口)转印电泳槽(允许进口)垂直电泳槽(允许进口)超微量分光光度计(允许进口)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允许进口) 三、项目预算 142.9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 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有效期内)。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18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处于正常状态。(提供正常状态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1-23到 2018-11-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增1号新华园大厦3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6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4 15:00 2.开标时间: 2018-12-14 15: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增1号新华园大厦3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鸿亮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台红祥:********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增1号新华园大厦3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医科大学、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3.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海关规定的非免税进口产品,则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为含税价,否则废除投标人资格,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要其他资源,在投标方案中没有说明的,实施中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供应商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7.不接受选择性的产品及报价。8.商务报价既要有总报价,也要有各部分的明细报价。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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