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审判夏服招标公告
高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审判夏服招标公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审判夏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CZB2018-H-1101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天津市津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审判夏服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审判夏服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CZB2018-H-1101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此次夏装采购数量为6500套,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292.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2、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应选用节能、环保、低噪音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4、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8、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1-26 到 2018-11-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华苑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510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30时获取招标文件,现场领购。供应商于获取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获取文件的地点填写购标登记表并交纳文件费用后,现场获取文件(当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7 09:30 2.开标时间: 2018-12-1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华苑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510开标一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刚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贾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5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津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需求条款是否为实质性条款原因说明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而且在天津地区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其经营范围。是2投标人应具在有效期内,经过年审的IS0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确保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规定,保证产品质量过关。3投标人需提供自201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已完成的制服类项目(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原件)。否为确保法院审判制服制作标准统一。确保制服品质。4投标人必须为投标生产厂商投标,并具有固定生产设备和厂房及技术、售后人员。对中标后货物不可以外包和转包。采购人有权在中标货物生产期间入场跟单监督和对成品的检验。是确保有实力的生产商制作,无外加工。5投标时需提供男女样衣各一件,男号型:上衣175/96A 、下裤175/86A 女号型: 上衣165/84A、下裤165/70A、女裙165/68A否6投标人应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在审判服夏装承制届期生产服装工艺、面料成份、必须和提供样衣保持一致。是保证货物一致性7投标人中标后,服务时间为两个日历年。否8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期内,负责全市法院着装人员上门量体工作(一切费用自理),量体时需每人套号量体,并将成衣大货送至各级法院,送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是9在穿着过程中如发现成衣不合体及需增补人员,供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免费负责更换及制作完成(增补夏服按照招标时原单件价格核算)。是10交货时间: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交货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后决定。(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否11投标方投标时样衣款式、外观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夏装技术标准执行。是12投标时投标方需携带面料全项检测报告内容,检测报告必须是“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结果。(其检验费面由供方支付)。否技术需求14审判服夏装面料审判服夏装面料要求:1、颜色:灰色2、成份:纱支:60S/2×120S/3 ,棉65%、改性高弹涤35%、密度(根/10CM)472×433、幅宽(CM)135、克重(g/㎡)163,组织:变化平纹。制作工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服夏装技术标准(最新款标准)。拉链选用进口产品。确保质量可靠、耐用纽扣颜色为灰色。纽扣材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服夏装技术标准15样衣具体样式如下图图一:审判服男款夏装上衣图二:审判服男款夏装下裤 图三:审判服女款夏装上衣图四:审判服女款夏装下裤图五:女裙16成品整烫及外观质量要求产品胸部、领窝、驳头、底边、摆缝、袖窿及裤子臀部等处应归拔,熨烫,上衣中腰、裤子裆部应拔出。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津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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