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手段视频侦查类 招标公告

新技术手段视频侦查类 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洋铭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新技术手段项目视频侦查类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名单的供应商信用截图(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公司、法人及被授权人;(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技术手段项目视频侦查类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M18-012)

3、预算编号:08-18-1536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新技术手段项目视频侦查类项目(供应商应响应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5、交付地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7、采购预算金额:383000.00(国库资金:383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1-23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28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wenshu.court.gov.cn)名单的供应商信用截图(原件的彩色扫描件);(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公司、法人及被授权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6)提供近3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1-23 15:00:00至2018-11-28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谈判文件获取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上海洋铭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谈判。上海洋铭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公司的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上海市恒丰北路100号608室。售价:谈判文件6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8-11-30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8-11-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100号608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100号608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响应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谈判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网上响应回执、项目无疑问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

七、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洋铭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谈判文件获取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洋铭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895号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100号608室
邮编:200333邮编:20007
联系人:陆鹭明联系人:董伟骏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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