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兴安盟扎赉特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兴交发(2009)404号《关于下达2009年燃油税用于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兴交发(2009)405号《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安排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兴交发(2010)119号《关于2009年扎赉特旗Y071公路兴和中桥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兴交发(2010)146号《关于2009年扎赉特旗养护、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兴交发(2010)153号《关于2009年扎赉特旗养护、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2009年燃油税改革资金和2009年财政预算安排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繁殖场中桥概况
该桥位原有2×13空心板梁中桥,桥位上游汇水面积44.3千平方米;主河沟长14.4km;比降5.7‰。;按洪水频率1/50;设计流量220m3/s;设计流速2.81m/s。现接长3×13空心板桥。本桥位于水库淹没区内,正常蓄水位高程230.50m,浸润区高程231.50m,设计该桥引道护坡高度及桥高,应服从水库设计蓄水位高程,设计防护工程护坡防护标高,高出正常蓄水位高程1.5米左右。桥头引道路基宽度9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桥头路面宽度为8.5m渐变至7m路面。
兴和中桥概况
该桥位上游汇水面积33km2;主河沟长8km;按洪水频率1/50;设计流量145m3/s;设计流速2.61m/s。该桥为新建3-13m空心板梁桥,下部为双柱式钻孔灌注桩基础。
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曹家围子至齐心屯段路面进行维修。路面大修工程主要工作量全长11.59公里,其中K0+000-K7+000为沥青混凝土表处(2.5cm厚),K7+000-K11+590为旧混凝土路面维修工程。
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至龙江界段路面进行维修。巴彦扎拉嘎至龙江界段路线全长5公里,起讫桩号K48+960-K53+960。全线采用平原微丘三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行库速度6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0米,3cm厚沥青表处路面。路面设计年限为8年。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7月2日,交工日期:2010年10月9日。
2.3 合同段划分:兴安盟扎赉特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划分为 2 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具体见下表:
合同段
编号 名称 位置 长度 资质要求
A 繁殖场中桥 X417繁殖线K1+078处 68.26m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兴和中桥 Y071线K0+175处 42.54m
B 曹家围子至齐心屯段通村公路 K0+000-K7+000 11.59km
巴彦扎拉嘎至龙江界段公路 K48+960-K53+960 5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投A合同段的投标人具备最近五年成功地完成2座长度不小于50米的混凝土空心板桥的施工经验,投B合同段的投标人具备最近五年成功地累计完成过20公里(含)以上三级或以上公路路基(桥涵)、路面等工程的施工经验且有过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日至2010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扎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所三楼会议室(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旗交警大队北),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合格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报名事宜。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扎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所三楼会议室。
5.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0年6月21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纪检委驻交通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
邮 编:1374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旗交警大队北 地 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137600 邮 编:010051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齐福生 联系人:张宇飞

二O一O年六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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