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综合业务楼工程招标公告
财政综合业务楼工程招标公告
长丰县陶楼乡财政综合业务楼工程(发包编号: 2010GCLTZ101),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县政府办《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管理办法(暂行)》(政办[2009]59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同意,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按小型项目交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对会员企业随机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新建二层框架结构综合业务楼,建筑面积约486平方米
二、建设规模:预算价为56.77万元(具体清单见附件)
三、发包价格:42.5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支付方式:按照已完工程进度支付7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5%,审计后支付10%,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金执行有关规定)。
六、工程建设地点:长丰县陶楼乡
七、建设工期:55天
八、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九、抽取时间、地点:2010年6月4日11:00(迟到的算放弃),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二室(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三楼)
十、资质条件: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十一、备选10户企业名单:(按上网公布的入会企业顺序)
安徽三十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兴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市三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肥市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西土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柿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庐州双凤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备选企业注意事项:
1、若备选企业在预公告期间主动放弃,请出具书面材料,于6月3日17:30之前交至本中心综合部,一年内累计两次放弃的,将被视作中标一次,其排位循环至末位,一年内累计三次放弃的,不再享受小型项目随机抽取的权利。
2、备选企业未于6月3日17:30之前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放弃,且在规定抽取时间未到抽取现场的,不参与该项目的抽取,且视同中标一次,自动循环到末位;一年内累计出现两次的,不再享受小型项目随机抽取的权利。
3、备选企业参与抽取的人员须为贵公司的交易员、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无权参与,来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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