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永丰县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安装部分)项目(招标编号:中科高盛永丰县政采【2018】C016-2号)【澄清】公告(第二次)
【澄清】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永丰县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安装部分)项目(招标编号:中科高盛永丰县政采【2018】C016-2号)【澄清】公告(第二次)
各投标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永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永丰县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安装部分)项目进行电子公开招标。具体有关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二、评标细则技术评分部分:6、净化空调系统部分加分项(2分)中增加一条,见下表:
(1)空调机组的箱板硬度≧50mm,采用先进的防冷桥技术,杜绝冷桥现象,箱体保温性能好,箱板保温达T2级以上,冷桥因子TB1级以上,得0.5 分。 评审依据:提供检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空调机组制造商具有国家认可的实验室,实验室有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得0.5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空调机组制造商制造基地获得三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证书得0.5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空调机组制造商有分支机构注册地在江西的得0.5分。 评审依据:需要提供工商注册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和查询网址,不提供不得分。 增加一条:(5)净化空调系统部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全部不得分。 |
此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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