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1、 福建省莆田监狱 拟建的 扩建项目围墙工程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建筑工程 结构质式: 钢筋砼框架
工程规模: 784米 层 数: 单层
招标范围: 围墙、岗楼 投资概算: 约265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2089号
要求工期: 150天 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联合体投标按规定)。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房屋建筑(含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人民币5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 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6 年 8 月 3 日至 2006 年 8 月 9 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招标人: 福建省莆田监狱(盖章) 招标代理人: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郭先生 李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许先生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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