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苍南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苍南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2018年苍南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依法使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要求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2018年苍南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 | 批 | 1 | 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1套、γ剂量率仪1套、射频综合场强仪1套 | 本次采购γ剂量率仪和射频综合场强仪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2月0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
集中报名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点: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2幢20号
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09:30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
七、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09:30整
八、投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
交付方式:汇款/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苍南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书面质疑受理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上江小区12幢20号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E-mail:huangwenxuan9722@dingtalk.com
2、各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
a) 报名资料封面(封面文字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日期)(格式自拟)
b) 报名登记表(原件)(模板附后);
c)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提交的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原件)(模板附后);
d)投标供应商针对前来报名者开出的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f) 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组织机构将根据报名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方可购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可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潜在投标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编号为CNDL*******-1的报名材料和购买编号为CNDL*******-1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浙财采监【2018】2号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认定材料,“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定。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2)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3)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地 点: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13号环保大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上江小区12幢20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3*****722/****-********
传 真:****-********
E-mail:huangwenxuan9722@dingtalk.com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地 点: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25/201811/3acbbd33-cc90-482d-897f-4f0ddd3946b7">环保局大密仪器进口论证.rar
22.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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