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省道园林绿化管护项目锡宜高速两侧林带(鲍庄河-锡宜与宁杭高速互通)绿化管护项目

2018年国省道园林绿化管护项目锡宜高速两侧林带(鲍庄河-锡宜与宁杭高速互通)绿化管护项目


2018年国省道园林绿化管护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项目编号:YXS********901、02、03、04、05、06、07、08、09、1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国省道园林绿化管护项目,已由宜兴市建设局 宜建(2018)7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一标段:宜金线(庆源大道林凯物流-新建吉渡桥(官林镇区段除外))绿化面积683476.07㎡;

二标段:G104国道(梅园-陶瓷城红绿灯)绿化面积678625.68㎡;

三标段:G104国道(陶瓷城红绿灯-洑东)绿化面积493120.84㎡;

四标段:342省道(宜兴塘田桥-北互通)绿化面积600463.55㎡;

五标段:342省道(北互通-漕桥常漕路)绿化面积578902.17㎡;

六标段:宁杭高速(宜兴段)防护林(洑东交界-溧阳交界)绿化面积*******.00㎡;

七标段:锡宜高速两侧林带(漕桥-鲍庄河)绿化面积*******.00㎡;

八标段:锡宜高速两侧林带(鲍庄河-锡宜与宁杭高速互通)绿化面积730538.00㎡;

九标段:太湖大道、阳山荡路(太湖大道(新庄大桥-渎边路)、阳山荡路(百合大道-分范线))绿化面积201302.73㎡;

十标段:丁张线(G104国道梅塍段至张公洞)绿化面积158060.00㎡;

十一标段:范蠡大道(站前大道-太湖大道)绿化面积324649.93㎡;

2.2结构类型: /;

2.3招标范围:宜金线(庆源大道林凯物流-新建吉渡桥(官林镇区段除外))、G104国道(梅园-陶瓷城红绿灯)、G104国道(陶瓷城红绿灯-洑东)、342省道(宜兴塘田桥-北互通)、342省道(北互通-漕桥常漕路)、宁杭高速(宜兴段)防护林(洑东交界-溧阳交界)、锡宜高速两侧林带(漕桥-鲍庄河)、锡宜高速两侧林带(鲍庄河-锡宜与宁杭高速互通)、太湖大道、阳山荡路(太湖大道(新庄大桥-渎边路)、阳山荡路(百合大道-分范线))、丁张线(G104国道梅塍段至张公洞)、范蠡大道(站前大道-太湖大道)。

2.4标段划分:十一个标段,详见工程规模

2.5养护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6养护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7工程地点:宜兴市

2.8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513万元;二标段约509万元;三标段约370万元;四标段约450万元;五标段约434万元;六标段约 323万元;七标段约253万元;八标段约171万元;九标段约151万元;十标段约119万元;十一标段约2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③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2)投标人必须拥有园林绿化类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3人,必须拥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技术工种(仅限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养护工、育苗工、草地培育工)5人,须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如一人多证,即既有职称证书,又有技术等级证书,则只认可一张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1.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且连续完成养护12个月的单个标段绿地(包括绿化工程内的成活率养护期绿地)养护面积最低不小于9万平方米,提供政府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养护合同。(若中标(成交)通知书不能体现经监管备案,则可以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证明;若养护合同不能体现养护面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1.7企业办公设施及基地要求:企业拥有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停车、仓储、堆放等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提供仅指以宜兴市范围内的⑴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证明:①自有房:提供房产证(若无房产证必须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及土地使用证),②承租房:提供经市场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的“房地产租赁契约”;⑵停车、仓库、堆放等场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附租赁税单)所标面积为准(如租赁双方是直系亲属关系则只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不需提供租赁税单)。

注:(1)以上人员、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录入诚信库并编入投标文件。

(2)企业办公设施及基地要求相关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形式导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共11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可对该1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1个标段,已被推荐为上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只参与后续标段数据的合成,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按标段预算价从高到低的次序评审。(评标顺序: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三、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十一、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的顺序依次评审)

3.4企业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园林绿化企业持有宜兴市绿化管理处签署意见的有效《本市园林绿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5企业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范围外的园林绿化企业持有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园林绿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 11 23 日至2018 12 1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12 17 08 40 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宜兴市陶都路125号)开标六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8年7-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①每月度支付的合同价款=年管护费金额×90%/12×当月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

②每季度支付的合同价款=本季度的每月度支付的合同价款累计。

③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由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按季度直接向中标单位支付。

④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年底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核拨)。

7、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 11 23 日至2018 11 28 日,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陶都路115

联 系 人: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陶都路111号(王子湾酒店南楼12楼)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

2018 11 23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管护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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