尕让乡俄加村等五村高标准农田整治(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标段一、标段二招标公告
尕让乡俄加村等五村高标准农田整治(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标段一、标段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德县尕让乡俄加村等五村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国土资源厅(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国土资土【2018】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德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尕让乡
(2)招标内容:贵德县尕让乡俄加村等五村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名称:贵德县尕让乡俄加村等五村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 标段一
发包内容:贵德县尕让乡俄加村等五村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
计划工期:180天
合同估算价:304.0848万元
标段二
标段名称:贵德县尕让乡俄加村等五村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 标段二
发包内容:贵德县尕让乡俄加村等五村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
计划工期:180天
合同估算价:293.58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总预算金额:597.6732万元 ;其中一标段:304.0848万元,二标段:293.5884万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1月24日09:00时至2018年11月28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西路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楼702室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4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4日09: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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