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环卫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环保专项环卫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环保专项环卫车辆采购
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J********-****,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环保专项环卫车辆采购(第六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HW-2018-500-2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环保专项环卫车辆采购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90万元,其中第六包预算金额7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8个包。
第6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18-500F-2
(2)项目包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
(3)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环保专项环卫车辆采购(第六包:工具车)
(4)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5)用途:环卫
(6)数量:5辆
(7)简要技术要求:工具车
(8)交货期(天/月/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免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达到正常使用要求,延误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5%/天处罚。
(9)质保期(天/月/年):2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10)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无。
4.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完整材料。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拟供车辆必须是《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
4、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车辆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及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企业近6个月(3-8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承诺,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售后服务,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人员技术支持,并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记录”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8、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均真实有效,并提供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9、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成立年限不足2年的投标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资格预审时间:
(一)时间:2018年11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预审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二楼采购组。
(三)资格预审资料: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格预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原件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以上1-2项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各项要求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四、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二楼采购组(香港路216号)
(三)获取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香港路216号)
(二)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9:00时止
七、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香港路216号)
(二)时间:2018年12月18日9:00时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八、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2日。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二路59号
联系人:陈思电 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黄媛、梁晓玉、王锴、李阳生 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五福路口
联系人:徐 竞 电话:***-********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5日
品牌声明函致: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为一家从事(填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公司,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环保专项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编号:WHQS-HW-2018-500F-2)的投标活动。
我公司现声明提供:
(核心产品制造商全称)所制造的(核心产品名称)产品。
若有所投货物品牌变更,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递交《品牌变更声明函》。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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