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医院窗帘招标公告
大沥医院窗帘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医院采购窗帘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医院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09-1041NHG12207/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6月3日至2010年6月9日五个工作日。
一、招标编号:0809-1041NHG12207/01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交货期、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项目名称:窗帘
2、数量:一批
3、完工期:通知进场后20天内
4、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5、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相关经营范围;
2、在佛山市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四、请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本司购买招标
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0年6月2日~2010年6月24日每天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广仁路支行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0809-1041NHG12207/01号招标文件”)
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付任何责任。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六、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递交时间:2010年6月25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6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政府
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一号314室
5、联系人及联系方法: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六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许先生 联系电话:***-********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gdhualun@gdhualun.com
预中标结果公示网站: http://www.gdhualun.com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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