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购置办公桌椅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购置办公桌椅招标公告

内蒙古邦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询价,采购购置办公桌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办公桌椅

批准文件编号:(化)政采准(2018)193号

采购文件编号:NMBH-2018-102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购置办公桌椅1详见询价通知书4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3、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4、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要求;5、供应商须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6、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7、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1、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报名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份(A4纸)装订成册,否则无效,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的近一年的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2、经初审合格后,填写《预审公告供应商登记表》。3、报名人须带有效身份证件。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长安金座D座1206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邦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长安金座D座1206室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张思、宋伟

联系电话:136*****897137*****152

采购单位名称:化德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化德县

邮政编码:013500

联系人:王振英  联系电话:****-*******



内蒙古邦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桌椅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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