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南城县公安局配电设备采购

[南城县]南城县公安局配电设备采购

[2018-11-26]


南城县公安局配电设备(招标编号:FZZT2018-NC-027C)询价采购公告

经南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江西省南城县公安局委托,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配电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国内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经销商参加投标报价。

(一)招标货物需求、数量、参数等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元)

预算价(元)

参数要求

1

电源总进线柜

1套

17900

17900

具体要求附后

2

电容补偿柜

1套

10585

10585

3

单独出线柜

1套

11385

11385

4

电缆

40米

407.5

16300

5

发电机组

1组

45500

45500

总计:玖万捌仟玖佰柒拾元整(98970元)

一、主要产品技术要求说明

电源总进线柜GGD

柜体尺寸:800*600*2200

刀开关:HD13BX-1000/31

双电源断路器:630A/4P

电流计量互感器:BH-0.66-400/5/0.2

电流互感器:BH-0.66-400/5/0.2

电流表:6L2-500/5

电压表:6L2-0-450

电压转换开关:LW5-16/3YH/3

环境温度:≤55℃

绝缘等级:B级

2.电容补偿柜GGJ

柜体尺寸:800*600*2200

刀开关:HD13BX-400/31

电源断路器:M1-250A/3P

DZ47-63/3P-C50

电流互感器:BH-0.66-400/5/0.2

电流表:6L2-500/5

电压表:6L2-0-450

接触器:CDC9-43/220V

环境温度:≤55℃

绝缘等级:B级

无功功率表:输入AC500V*5A

接线方式3¢3W, 3¢4W.3V3A

显示方式4digitals.0.8″中文LCD参数显示+ LED状态显示

工作电源AC220V±10﹪/AC100V±10﹪

电容器:BZMJ0.45-60-3 450V

总补偿:100Kvar

单独出线柜GGD

柜体尺寸:1000*600*2200

刀开关:HD13BX-400/31

电源断路器:M1-400/3300/400A

M1-400/3300/160A

电流计量互感器:BH-0.66-400/5/0.2

电流互感器:BH-0.66-400/5/0.2

电流表:6L2-500/5

电压表:6L2-0-450

电压转换开关:LW5-16/3YH/3

环境温度:≤55℃

400A共2路、160A共13路

电缆:YJV-4*240

发电机组:柴油发动机6CTA8.3-G2

交流发电机STF-150-4

控制系统HGM6110

蓄电池6-QW-105(720)-C

所提供的蓄电池须提供泰尔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配电箱技术要求:

1.箱体要求:冷轧钢板,箱体1.5mm ,门2.0mm,

2.断路器器件:选用国内著名品牌。

3.其他材料:需选用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4.提供所有元件的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

5.配电箱内的断路器、指示灯、等器件须用标签标示相关功能。

6.接线端子及配电器件连接线缆必须整齐、规范,安装在固定架内。

7.电源总进线柜GGD和电容补偿柜GGJ按左右并列顺序安装,全部铜排连接。

8.单独出线柜GGD独立安装。

9.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需到采购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并按要求画出线路图,拿出采购单位签字认可的线路图方可投标。

10.以上费用含以前预埋管6700元。

(二)投标人资格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注:开标时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审查。

(三)合同的一般条款
1、专利权
1.1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合同签订
2.1买卖双方除另有约定外,应在确定成交单位后二天内签订合同。
2.2对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可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3、交货方式及验收
3.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交货,如未及时交货按延期1000元/天罚款,所购货物由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3.2在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后,采购人应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设备,采购人向供应商开具收货凭据,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3.3货到采购人现场并安装完成后两天内,采购人应负责完成设备的验收工作。
4、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
4.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材料制造而成的,符合国家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模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4.2供应商所提供货物要求为原产地生产,不含联营厂家产品。货物系指按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配置资料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3质量保证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12个月(技术参数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终身免费技术咨询。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交货并免费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为准)

三、询价响应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所投的包别)、招标编号。每包的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应包括:(1)投标产品报价表(见附件1);(2)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偏离表(见附件2)(应包含货物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制造商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法人代表授权书为原件)(货物清单中有规定的同时需从其规定)(4)服务承诺。

四、付款方式:货物到现场并验收完毕后,凭采购单位验收表(统一格式)、正式发票(复印件)及供需双方合同付款。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货款的95%,剩余合同货款5%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以上付款均为无息)

五、报价及成交原则:各供应商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并对全部采购项目进行一次性报价。本次采购采取在“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总额与单价不符的,由询价小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报价方不同意修改,此报价无效。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及其他费用的最终报价,卖方必须提供本公司的发票。

六、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10:00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到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城县电信局院内),过时不候。

七、保证金:本次报价预成交供应商需现金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包,货到验收合格后凭相关证明无息退还。

采购人:南城县公安局采购人地址:南城县建昌镇

联系人:李艳峰联系电话:138*****123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南城县电信局院内

联系人:汪艳联系电话:138*****628

县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1投标产品报价表招标编号:FZZT2018-NC-027C

投标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人民币(小写):(大写):

投标人(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报价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标明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按购买的产品进行分项报价、此表必须打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2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招标编号:FZZT2018-NC-027C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设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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